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输配水二标段-招标公告
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输配水二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输配水二标段)已由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梁平发改发[2024]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人为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梁平区明达镇,龙门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800m3高位水池一座、安装各级管网*****.5m、以及新建闸阀井及其他渠系构筑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59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二标段)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发布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共4个标段,本次对输配水一、二标段进行招标。
2.7 其他:每家单位仅可对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输配水一标段)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输配水二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同时参与2个标段投标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不进入评审。为保证项目进度本次中标企业不得对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其他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无效,不进入评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忠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刘豪 | 联系人: | 殷亚非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180*****21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输配水二标段)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新通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平支行 | |
重庆新通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平支行 | |
重庆新通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梁平支行 | |
重庆新通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梁平支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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