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风新能源哈密市4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御风新能源哈密市4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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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御风新能源哈密市40万千瓦风电项目EP℃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WZB(2024)-004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御风新能源哈密市40万千瓦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175351.72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御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御风新能源哈密市40万千瓦风电项目本期建设容量为399.5m,.项目配套规划
建设1座220kV升压汇集站。出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国网变电站,新建线路均采用
J几/G1A-2×630型导线。承建的主要内容包括: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其中:机
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主要为47台风力发电机组、塔架、箱式变电站及配套电气设备、1座升
压汇集站。土建工程主要为设备基础、电缆、接地的敷设、建筑物及场内外交通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御风新能源哈密市40万千瓦风电项目EP℃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御风新能源哈密市40万千瓦风电项目EP℃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能力,具有独立
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
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EP℃总承包业绩,业绩类似项目规模
要求:1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场项目。(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签订版合同,合同证明
材料提供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
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4、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业绩类
似项目规模要求:1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场项目):(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签订版合
同,合同证明材料提供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
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5、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工程施工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需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承诺书)。
6、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
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
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
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
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需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承诺书):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9日09时30分到2024年03月13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本,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请携带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书(授权书
要求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提
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哈密市
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哈密市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9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哈密市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新弧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他
规模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州区伊吾县淖毛湖区域,项目西北距三塘湖
镇约14km,西南距伊吾县约32km,东南距哈密市约135km,风电场区域的海拔在623m-988m,
场地开阔,地形较复杂,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本风电项目规划面积约为211k。本项目
拟安装47台风力发电机组(其中T01-T15为试验风机,单机容量暂定其余32台单机容量
为WT-220-8500机组),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399.5M,经19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后至220kW
新能源汇集站,通过主变升压至220kW经1回220kW送出线路至国网220kV变电站。220kW
新能源汇集站规划建设3台240MWA主变压器,本期建设3台,220kV侧采用双母线接线,110kV
侧采用双母线接线,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本工程技术方案详见附件1《御风新能源哈密
市40万千瓦风电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书》。
招标范围:由中标人负责完成御风新能源哈密市40万千瓦风电项目(含1座配套220kV新
能源汇集站、储能系统)、1座区域集中监控中心、1回220kV送出线路(JL/G1A-2×630型
导线)及对侧间隔扩建相关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除T01-T15试验风机相
关的风机本体、塔筒、叶片、箱变及高压、低压侧电缆、光缆等)、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
(除T01-T15试验风机本体、塔筒、叶片、箱变的安装、高、低压侧电缆及光缆敷设,与试
验风机安装工程分界点位于集电线路电缆上线塔跌落保险下口处,需由投标人负责电缆保护
管横担安装)、项目管理、现场协调、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协助招标人办
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含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
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
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座220kV新能源汇集站、风机平台及基础、
箱变基础、35kV集电线路、风机-箱变联合接地、场内、外道路(工作分界线位于省道出口
处,进场路入口道路手续由投标人负责办理)、220k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工程、区域
集控中心工程、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材料清单、计算书:220kV新能源汇集站工程测量
(1:500)、220kV送出线路勘察:水文气象报告;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
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及配合完成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建
设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其中22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工程、区域集控中心工程
设计阶段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竣工图设计阶段其余内
容设计阶段为施工图设计阶段、竣工图设计阶段。
(2)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风机检修道路(工作分界线位于
省道出口处,进场路入口道路手续由投标人负贵办理),35kV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
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防洪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
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3)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整机设备、锚栓、塔
筒、箱变、电缆及光缆、35kV集电线路工程等所有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负贵采购、安装、系
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负责对塔简、风
机各规格批次的锚栓、连接螺栓进行现场抽检,并取得合格试验报告等。负责对于影响现场
施工的已建成设施进行协调、拆改,并承担相关费用。说明:T01-T15试验风机本体及配套
设备(除锚栓)采购、安装工程除外。
(4)220kV新能源汇集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生活楼及配套设施、生产用
房、所有设备基础、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大门、局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

程、防洪、检修道路、给排水等。
(5)220kW新能源汇集站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220kW新能源

汇集站内各相关系统(含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
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
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含站内220kV、110kV、35kW设备及主控室二次通信设备(采
用预制舱或集装箱模式)、35kW母线桥、35kV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站防雷
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
储能成套设备的安装、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控制室、电气二次部分、通讯及远动系统、
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10kV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
明、供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等。
10202
(6)220kW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工程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予220kW送出线路基
础、对侧间隔设备基础等。
(7)220kW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工程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
于:220kV送出线路铁塔、导线、220kW间隔扩建设备及其附件的采购、220kV路径协议办
理、安装、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
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8)施工供电、供水费用施工期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负责提供一条10KV专线备用
电源。投标人提供监理和项目部的现场办公场所,其中监理4间办公室、项目部4间办公室,
办公桌椅和空调、制暖设备,并建设期间承担电、水源、网络满足办公需求。
(9)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包含220kV新能源汇集站)内、主要
道路交通处(1处彩门),所需标识标牌、宣传标语、工器具、备品备件等。
(10)由招标人协调,投标人负贵办理工程阶段施工类手续办理手续见附表,必须满足投标
人工程项目手续的完整性,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手续的齐全完整性。
(11)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风电场风电机组(除T01-T15试验风机除外)具备
并网发电的条件并实现安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
计算),同时应满足《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51121-2015)的试运行规定中关
于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如建设期颁布最新标准、规范、规定等,按最新文件政
策执行。T01-T15试验风机移交生产验收节点由招、投标方在后期友好协商确定。
(12)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满足当地电网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招标
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也应由投标人负贵。220kV新能源汇集站、风电场部分(T01-T15试验风机详见上述工作范
围划分内容)、220kW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工程、区域集中监控中心所有材料、设备、
备品备件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
但不限于手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等)。
2025
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4月,投产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由发包
人确定。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备注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
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
任。)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129013.14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御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御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址:新疆哈密市
联系人:李佳

话:185990883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京龙大厦7楼
联系人:胡开平
电话:18094857313
电子邮件:41698664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商率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1020256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电项目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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