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轩辕站及液化气钢瓶检测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郑州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轩辕站及液化气钢瓶检测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轩辕站)及液化气钢瓶检测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河南中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燃气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轩辕站)及液化气钢瓶检测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2.2建设地点:位于G107西250米水泉路路北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轩辕储配站及液化气钢瓶检测站,用地面积约65亩(其中轩辕储配站约50亩,液化气钢瓶检测站约15亩),现状用地为耕地、园地及林地。
2.4采购内容和范围:轩辕站储配站及液化气钢瓶检测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行专家评审,配合采购人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成果包含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其中主要图纸包含:现状地形测量图、区位与规划范围图、周边关系分析图、相关规划分析图、用地现状图、用地规划图等。
2.5 成果提交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取得所需全部资料开始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报告成果并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3 月 9 日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新发展科创大厦A座12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中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57*****281
邮箱:zzgyjtrqxm@1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
标签: 储气设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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