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扎县下过乡下过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及民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申扎县下过乡下过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及民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申扎县下过乡下过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及民房改造项 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一、招标条件:

申扎县下过乡下过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及民房改造建设项目已由申发改【2024】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申扎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援藏资金、群众自筹组成,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性质:新建、改建。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为210.45㎡、农产品展示中心建筑面积为 468.12㎡、水井房及水泵房428.00㎡,公共厕所2座112.26㎡、道路硬化1项、工器具购置、79户民房提升改造5910.25㎡。

2.4、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建设地点:申扎县下过乡下过村。

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约4638.76万元。(最终发改委出具的概算批复金额为准)

2.8、质量要求:

2.8.1 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8.2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3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牵头人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成员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2年度或2021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成员均应提供)。

3.1.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个类似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个类似项目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主网站(各省市网站不予认可)、 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以上任一网站上均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上截图。(仅以上三个网站平台查询数据为准。其他任何网站平台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企业行政处罚不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明确在投标禁入期的除外)。(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1.7、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 号文要求进行备案(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报送成功的查询截图)。

3.1.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设计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资质等。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内容: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不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 项目投标无效。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 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 部门备案。

8.4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 ”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 ”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 ”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 ”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 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 ”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6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代替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8.7本项目执行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那曲市房建市政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 ”开标的通知》规定。 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现场不提供原件,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中标,中标结果无效。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8.8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申扎县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那曲申扎县中信路

联 系 人:陈浩

电 话:157*****024

招标代理: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三江家园19栋2楼19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891-******* 186*****926

标签: 及民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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