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治理项目环境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污染场地治理项目环境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西宁市中星化工厂铬污染场地治理项目环境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HJQH-GCJ-*******-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中星化工厂铬污染场地治理项目环境监理已由以(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中星化工厂
(2)招标内容:(1)9.25万m重污染物异位湿法解毒处理工程;
(2)12.81万m污染物异位还原稳定化修复工程;
(3)10.54万m污染物原位修复工程;
(4)厂区5万㎡和厂外12万㎡地下水修复工程;
(5)安全堆存工程;
(6)修复目标
a、土壤修复治理目标:土壤修复目标满足Cr6+ ≤70mg/kg。
b、地下水修复治理目标:地下水修复目标值满足Cr6+≤0.1mg/L。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标段一 | 土壤污染控制工程 | 开始日期:2016年05月25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境监理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理资质或备案证书等。
3)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2年度至2014年度或2013年度至201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7)拟派总监的要求:环境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且持有环保部门颁发岗位资格证,具有三年以上的环境监理工作经验,同时不得在其他项目上兼职。
8)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至今以来具有污染场地修复治理环境监理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4日至2016年5月8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城中区城南南京路45号(龙田大厦)5楼中海建工程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1)环境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项目验收完成。
2)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第3条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拒绝接收其报名。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本公告第三条所要求的有效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原件核对后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5月25日 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青海经济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 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城南南京路45号(龙田大厦)5楼中海建工程部
联系 人: 于先生
联系电话:****-*******
2016年05月0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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