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高阳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4月解除与原代理公司对高阳县2014-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代理合同。高阳县国土资源局现作为比选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高阳县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比选范围和内容:高阳县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采购等过程招标代理服务。高阳县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范围,涉及邢家南镇、晋庄镇和蒲口乡。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2.具备国家发改部门颁发的中央投资代理项目乙级资质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各省政府采购分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登记。
3.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人数应为5-8人;
4. 最近一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在招标代理业务中,没有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招标代理合同被解除的。
5.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6.参加比选招标代理机构近三年(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具有一项土地整治项目或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7.投标单位需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6年5 月4日至2016 年5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在领取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领取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 、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9时30分, 地点为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将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比 选 人: 高阳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 高阳县正阳路92号
邮 编: 071500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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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