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邯郸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邯郸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总承包(EPC+O)已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邯经审备字【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邯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邯郸邯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邯郸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 2.1.1.1招标项目名称:邯郸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总承包(EPC+O); 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美的路以南、开发经七街以东; 2.1.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新建研发中试建筑4栋、生产研发建筑3栋、厂房建筑3栋、配套楼1栋及门卫2栋,新建道路、室外管网等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项目总投资*****.03万元。 2.1.4计划工期:建设总工期108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40日历天,设计周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990日历天),运营期12年。 2.1.5质量标准: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邯郸市、经开区及招标人关于产业招商相关要求。 2.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勘察单位提供勘察资质、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资质,设计单位提供设计资质。应满足下列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运营单位或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0 08:30至2024-03-1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邯郸邯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贾晓红 0310-*******;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王洋139*****955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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