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估价服务的需求委托招标公告

房地产评估估价服务的需求委托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丛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崇明县关于房地产评估估价服务的需求委托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3、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一级资质;4、具有二年以上执业经历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至少8名,专职从事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具有二年以上执业经历的至少2名;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报价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6年1月份或2016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开标资料。7、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崇明县关于房地产评估估价服务的需求委托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6-3145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编号:CGXQ-00-********-****采购编号:00-16-31456-001采购内容与范围:崇明县关于房地产评估估价服务的需求委托采购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项目名称:崇明县关于房地产评估估价服务的需求委托邀请招标资格预审交付及安装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5、交付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6、交付日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300000(国库资金:3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5-0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5-11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中小企业申明函((该表格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专题专栏”→“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中选择下载后填列盖章;4、提供二年以上执业经历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至少8名,专职从事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具有二年以上执业经历的至少2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一级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6年1月份或2016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报价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参加资格预审。

凡愿参加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注:合格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

1、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2016-05-11。

五、资格预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2016-05-17 10:30

2、资格预审地点:上海市宛平南路590弄2号楼底楼F座。

3、资格预审其他材料:

资格预审投标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2016年5月17日10:30在上海市宛平南路590弄2号楼底楼F座室举行开标会议,请各单位委派代表准时出席,超过时间标书将会被拒绝。

七、其他事项

在2016年5月17日10:30之前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送至宛平南路590弄2号楼底楼F座,凡愿参加响应的企业于2016年5月4日-11日(工作日)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上海市宛平南路590弄2号楼底楼B座报名并领取邀请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文件500元/本。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丛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60号 地址: 宛平南路590号2号楼底层
邮编: 200030 邮编: 200030
联系人: 徐建新 联系人: 张佳玮
电话: ******** 电话: 135*****350
传真: ******** 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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