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城区今秋明春绿化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库车市城区今秋明春绿化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库车市城区今秋明春绿化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3-WT310-02

项目名称:库车市城区今秋明春绿化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库车市城区今秋明春绿化项目三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新植、补植苗木并完成种植和养护。(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乔灌木需在4月30日前完成供货并种植;花卉分两批供货,第一批需在4月25日前完成供货并种植,第二批需在9月25日前完成供货并种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的
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具备林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两证合一的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不允许通过企业基本账户电汇、转账到收款方开户行指定账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地 址:库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

联系方式:157*****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库车锦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福阳社区天山路东282号尚品商住小区7幢2层商铺201室

联系方式:157*****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青浩浩

电 话:157*****622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区今秋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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