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HJZQ-2标角钢招标公告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HJZQ-2标角钢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22-2GSHJTL-2016-004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站前工程HJZQ-2标段
钢材(角钢、钢板)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HJZQ-2标段,项目业主为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大宗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佳铁路项目部作为招标人,现对本工程桥面系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位于黑龙江省的中东部,地处松花江南岸的哈尔滨市与佳木斯市。我项目二分部主要承担宾西货物下行联络线的土建工程,及部分哈佳正线的架梁和正线铺轨任务。土建工程主要工程量桥梁4座,总长2430.23延长米;涵洞14座,共284.27横延米;路基土石方88万方:其中填方41万方,挖方47万方;路基附属工程混凝土5653方,浆砌片石4.2万方。铺架方面主要有:钢筋混凝土T梁架设1526孔。标段内联络线及哈佳正线BJK0+700—DIK169+382.02铺轨357公里,站线铺轨36.5公里,护轮轨铺设156.7公里,道岔组装109组,铺道砟110万方。
建设工期54个月。
2.2本次招标物资为1个包件,包件号为GC-1,桥面系所用各类钢材其规格型号、招标数量、交货期等相关内容详见附后《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04日至2016年05月0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西开发区海运路鑫业宾馆中铁二十二局哈佳铁路项目部二分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公对公电汇付款购买,每份售价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售后不退,我单位仅提供包件购买相应费用收据。采取公对公银行电汇付款方式的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的包件款汇至下述指定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我单位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哈佳铁路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宾县支行
账户:3500 0091 3901 4439 031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05月24日上午14:00-14: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5月24日上午14:30,地点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厅。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以银行电汇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从基本账户汇出(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未到账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20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佳铁路项目部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西开发区海运路鑫业宾馆
联 系 人:房贵斌丁建
电 话:189*****797 / 186*****769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附表2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HJZQ-2标 招标编号:ZT22-2GSHJTL-2016-004包件号:GC-1



物资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标段号

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计划
交货期

交货
地点

收货人

1

角钢∠100×80×8


2480

H
J
Z
Q
-
2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资格的代理商,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2、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厂需具备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及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代理商所代理生产厂家需满足上述要求,并须具有厂家授权。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出具近三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运营状况良好的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合理、可靠;主要原材料、外协件来源清楚、质量检测控制手段合格有效。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在两个及以上国家重点或大中型铁路工程项目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及服务评价意见。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三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其他: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2000

2016年5月起分批供应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西开发区哈佳铁路工地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哈佳铁路项目部

2

角钢∠80×80×8


520

3

角钢∠75×75×6


250

4

角钢∠75×75×8


150

5

角钢∠63×63×6


250

6

角钢∠83×83×8


10

7

Q235,δ=10mm钢板


185

8

Q235,δ=8mm钢板


180


合计:

40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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