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升平镇和维西县叶枝镇实物指标调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德钦县升平镇和维西县叶枝镇实物指标调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德钦县升平镇和维西县叶枝镇实物指标调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德钦县升平镇和维西县叶枝镇实物指标调查项目 (二次)47b7f6d3-c860-45cd-932f-8f*****ebcd2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47b7f6d3-c860-45cd-932f-8f*****ebcd2
建设规模: 9.65平方公里47b7f6d3-c860-45cd-932f-8f*****ebcd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3-11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87-*******
备注: 详见公告附件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迪庆州德钦县城地质灾害防治和搬迁避让工作指挥部 经办人: 庞涛
办公电话: 088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玲蓉、永扎
办公电话: 0887-*******、0871-******** 移动电话: 158*****49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3*****240**********
标段名称: 德钦县升平镇和维西县叶枝镇实物指标调查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1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02 09:30
开标地点: 第一开标室(州本级)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45.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主要调查内容含:农村调查、城镇调查、工矿企业调查、招商引资项目调查、专业项目调查、社会经济资料调查、绘制相关图片资料等。具体工作内容为:(一)通过现场初勘,结合现状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编制适合于本项目的实物指标调查方案和《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完成评审工作并通过审查(审核),最终获得批准实施。(二)制作设计红线及临时用地范围内的工作底图组织航飞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用地地块原地貌1:500 DOM正射影像图,结合已有的基础数据,勾绘土地权属界线、明显土地利用现状图斑等信息,将DOM正射影像图、基础资料数据组织成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外业调查电子底图。(三)设计红线内及临时用地征地测绘、土地利用现状实物指标调查实地调查测绘每一地块的实地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严格按照征迁实物认定要求,对所有权人、产权单位的土地、林地、坟地、宅基地、临时用地、荒滩、荒山的面积,各种经济林木及地上地下附着物规格、数量等进行现场核实,规范填写相应的实物量调查表,根据征迁补偿标准单价制作兑付表册资料。(四)数据库建设根据国家统一编制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建立项目区土地调查数据库。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地理信息、土地利用数据、土地权属数据等矢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DOM数据、扫描影像图等栅格数据和元数据。(五)调查成果公示、完善协议协助项目征地工作组,以调查确认的实际核实面积为依据,以村为单位分解到农户,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房屋、类别、面积、补偿资金进行张榜公示。在公示期间无争议和举报,征迁部门,村组分别与被占地的单位、个人签订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征迁补偿协议。(六)最终成果、归档、提交完善数据库成果、汇总表格、项目技术总结等形成最终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化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及《德钦县升平镇和维西县叶枝镇建设实物指标调查及测算报告》)。对调查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提交甲方存档保存。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或测量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至少(含)1个以上类似项目服务业绩(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指类似测绘或实物指标调查或土地征收测量项目或土地勘测定界项目等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4-02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3-08 12:43:5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标签: 实物指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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