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舟山市中医院患者陪护管理与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重新公告

2024年舟山市中医院患者陪护管理与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重新公告

★此次为第二次公告,如报名人数或参加投标人数不足3家,即实行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就2024年舟山市中医院陪护管理与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舟山市中医院患者陪护管理与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服务期限: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竞争性磋商项目供应商服务需求:详见附件1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适合本项目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3、从事医院陪护管理与服务3年及以上;

4、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9、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参加竞争性磋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一正四副):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的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3、近3年来的业绩,以与合作单位所签合同为准;

4、能说明供应商管理水平等内容的材料、管理人员资质;

5、服务承诺书;

6、陪护合作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或承诺;

8、资源管理费报价表与加分项投标比例;

9、其他投标方认为需要的资料。

10、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七、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舟山市中医院护理部(定海区九天揽月大厦7楼)。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135*****286

请将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11:00前送交到定海区九天揽月大厦7楼护理部,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3月19日下午14:00时在定海区九天揽月大厦6楼会议室举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竞争性磋商,授权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代表未携带以上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九、其他:当有效投标供应商小于3家时,医院将依规取消本次竞争性磋商,另择时组织。

十、项目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1、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加分,其中商务技术分占80%,报价分占20%,加分项满分为5分。

磋商小组应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的计分办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2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最终磋商报价/磋商基准价)×20%×100

在评分时,各投标人磋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附件1:

类别

主要内容

服务工作要求

1. 供应商对陪护人员定期开展培训,需有上岗培训及进行持续培训。

2. 所有员工入院前及服务期间都必须定期体检,身体健康、无严重慢性疾病者、无传染性疾病者方可参加陪护工作。

3. 陪护人员自身保持仪表端庄,穿着公司统一工作服,服装整洁,不留过肩长发,不穿高跟鞋、响底鞋、拖鞋,指甲短,勤洗手。

4. 陪护人员对患者的生活护理质量要求:床单整洁,患者衣裤整洁干净,个人卫生保持良好,协助翻身、进食、二便等操作,安全、规范、熟练,满足患者的生活护理需求。卧床患者头发整洁、口腔无异味,定时翻身、擦身,皮肤良好,会阴清洁。

5. 陪护人员做好患者治疗、护理和各项检查期间的配合,但不得从事护士工作,观察患者异常现象及时告知医护人员。不得擅自涉及护士和医生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为患者提供陪护服务仅限于生活护理。

6. 所有陪护人员以及供应商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离岗、不串岗、不干私活、不睡在病床上,保持病室和病区环境安静、整洁,爱护医院各类公共用物,节电节水,不在医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饭煲、电水壶等。

7. 陪护人员对患者一视同仁,热情主动为患者服务,遵守服务礼仪,做好患者隐私保护。不聚众聊天,不向患者或家属索要钱物,不得虐待病人。

8. 陪护人员调配及时到位,满足临床需求,至少在12小时内应妥善调配,安排到位。

9. 管理人员每日至少2次下病区巡视、督查陪护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和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指导,必要时予以其他处罚或开除处理。

10. 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对每个陪护病人或家属进行访谈及满意度调查;同时,每月对护理人员进行访谈或满意度调查,并认真收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改进。

11. 加强质量管理,供应商需制定陪护工作职责、生活护理服务内容、质量标准等,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院方有权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陪护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事件,对发生的不良事件有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

12. 供应商具有应对不良事件及突发事件的能力,对陪护与患者和家属的纠纷,及因陪护不当发生的跌倒等其他不良事件,由供应商全面负责协调、解决和赔偿。

13. 充分尊重医院主管部门、病区护士长的意见,本着自愿原则,优先收编得到护士长认可的优秀陪护。

14. 医院所提供的办公用房内保持整洁、安全,待工期陪护的住宿由供应商或陪护个人自行解决,不在医院公共场所或病房留宿。

15. 供应商管理人员每月与医院主管部门沟通,如实提交本月工作量和管理费报表,汇报近期工作情况。

16. 陪护费收费标准在医院认可范围内。同时,供应商需根据陪护实际工作量向医院缴纳相应的水电、其他物品消耗以及医院相关人员对供应商管理工作协助如指导、协调、考核等的劳务费用,均包含在资源管理费内。另外,根据教育培训情况,供应商尚需向医院缴纳培训费用。

17. 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如病人损失、被盗等)及在院期间发生疾病、自身意外事件的发生及纠纷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院方无关。

18. 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拿走院方任何物品(包括塑料瓶、纸板、医疗废物等)。

19. 对陪护人员有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并定期进行,有护理人员参与考核评价。

20. 供应商应依法经营,在院方划定的范围开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发展的经营服务活动。

21. 供应商在院方的监督下开展陪护工作,必须维护医院的利益和声誉,以提升医院的满意度为目标,做好陪护服务工作。

22. 供应商制定护理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指导价格标准,协议签订前需向院方提供价格名目表,协议期内不得自行涨价。

23. 供应商各岗位员工统一服装,并由供应商负责其员工工服的配备和洗涤。

24. 供应商有义务和责任配合医院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

25. 供应商自行负责项目的所有人员招聘和录用。所有服务人员与医院之间没有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和雇佣关系,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福利由供应商与服务人员协商确定。供应商与服务人员、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任何劳动纠纷与院方无关。

26. 供应商的管理员和陪护人员须参加医院的各类学习培训(包括不限于:心肺复苏、消防、安全教育、院感知识等)。

27. 为使供应商顺利开展陪护服务工作,院方向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免费提供办公用房及更衣室各一间。

人员配置要求

28. 配置3名及以上具有相应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常驻医院进行管理、协调、督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协调管理,并接受院方的监督和指导。

报价要求

29. 以人民币报价;

30. 本项目设有最低磋商报价为******元/年,磋商报价低于最低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支付方式

31. 资源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15日前通过转帐方式缴纳到医院财务科。

附件2:

2024年舟山市中医院陪护管理与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评审标准(总分100分+5分)

评审项目

主要内容

分值

得分

商务技术分

(80分)

1.从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陪护管理与服务年合同,一家得2分,每增加一家得2分,最高得10分

10

2.有完善的陪护服务制度、作业流程及陪护服务工作注意事项,好:7-10分,一般:4-6分,差0-3分;有考核评价标准,得5分

15

3.有防止陪护工作交叉感染措施方案,院感意识强,好:4-5分,一般:2-3分,差0-1分

5

4.有陪护服务保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好:4-5分,一般:2-3分,差0-1分

5

5.有完善的陪护差错事故解决方案、有效补救措施等,对于发生的不良事件有改进与处罚,好:7-10分,一般:4-6分,差0-3分

10

6.有稳定陪护人员队伍及保障陪护质量的可行性举措,好:4-5分,一般:2-3分,差0-1分

5

7.配置3名及以上有从事陪护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在本院工作,得5分,少于3名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在三级医院服务3年以上,3年得3分,每增加一年多1分,最高5分,未满三年不得分

10

8.陪护人员持证上岗、定期体检,得5分(须提供证明);公司为陪护人员缴纳意外险,得5分

10

9.公司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培训方案规范、专业,好:7-10分,一般:4-6分,差0-3分

10

报价分

(20分)

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2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最终磋商报价/磋商基准价)×20%×100

在评分时,各投标人磋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0

加分项

(5分)

11.在收取资源管理费的基础上,医院将根据公司业绩,对超出资源管理费的盈利部分再收取适当比例的提成。

以最高投标比例为基准比例,得分为5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比例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比例得分=5—(基准比例/投标比例)

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患者陪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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