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采购一次性纸杯、手提袋及生活用纸招标公告

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采购一次性纸杯、手提袋及生活用纸招标公告

为满足办公需要,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现就一次性纸杯、手提袋及生活用纸采购项目进行招标,诚邀满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一次性纸杯、手提袋及生活用纸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1、产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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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采购物资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供应商负责提供产品的供货、配送及售后服务,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服务需求

(1)供货要求:供货方按照采购人订单要求将产品配送至律所仓库。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下单后,3日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配送服务。

(2)投标方所报产品价格包含开票税费、运输费、搬运费及运输途中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3)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4)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的,配送订单与律所订单不符的,则由供货方承担退换货责任,如造成损失的,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5)中标单位每批次产品生产后需提供该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用于我所备案。

(6)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供货。


3、《报价单》制作要求

(1)报价时,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投标方需补充填写品牌、型号、单价等相关情况的说明;

(2)报价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成本、运输、维护及税金等费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报价;

(3)本项目清单中所列采购数量为全年估算数量,仅作为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采购的量乘以项目清单的单价计算支付金额。

(4)项目清单中所列采购数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


三、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内容;

2.具有较强配送及资金方面的能力,有良好的履约记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1、对服务产品的品牌、数量、质量、报价、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2、结合自身方案自主提供报价;

3、响应文件需装订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3日17:0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证券大厦28楼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八、磋商时间

待定,届时会请参加磋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参与磋商。参与磋商时需提供一份样品,样品可暂时不印LOGO,但需保证样品和实物一致。


九、联系人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夏荣姣;

电话(微信同号):137*****551


此公告

附件:报价单



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2024年3月7日



谈判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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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报价应包含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律师事务所 生活用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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