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申报的通告
关于2024年度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申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浓厚我市招商引资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的通知》(浏政办发〔2024〕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浏阳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申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与我市项目业主单位或有关方面建立联系、提供投资信息、推介客商并助推项目成功落户,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办理税收申报并按合同约定竣工投产后3年内,不含项目投资方实际控制人、财政拨款的各级部门和个人,可申报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一)第一产业项目。新引进固定资产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项目核定固投的4‰给予奖励;固定资产2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项目核定固投的5‰给予奖励;固定资产5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项目核定固投的7‰给予奖励。
(二)第二产业项目。新引进固定资产2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项目核定固投的4‰给予奖励;固定资产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按项目核定固投的5‰给予奖励;固定资产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按项目核定固投的7‰给予奖励。
(三)第三产业项目。新引进固定资产2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项目核定固投的4‰给予奖励;固定资产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按项目核定固投的5‰给予奖励;固定资产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按项目核定固投的7‰给予奖励。
(四)“三类500强”项目。新引进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在第(一)条至第(三)条的奖励基础上,再增加1‰;新引进境内世界500强企业,在第(一)条至第(三)条的奖励基础上,再增加2‰;新引进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在第(一)条至第(三)条的奖励基础上,再增加3‰。单个项目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五)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新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且按照合同约定如期竣工投产的。到位外资50万美元(含)以上200万美元以下,按项目实际到位外资金额(折合成人民币)的5‰给予奖励;到位外资200万美元(含)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按项目实际到位外资金额(折合成人民币)的7‰给予奖励;到位外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按项目实际到位外资金额(折合成人民币)的1%给予奖励。此项与第(一)条至第(四)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计奖。
(六)其他项目。对新引进重特大和研发创新能力强的项目、新引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且填补我市产业空白或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项目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社会投资类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中介人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均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三、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形
(一)矿产、砂石、水利开发,石材采掘及初级加工,取土制砖,林木业加工等资源类项目。
(二)商业性地产开发项目。
(三)承包或者竞标工程的项目。
(四)中介人已在投资方或项目业主单位领取中介费的项目。
(五)项目投资方实际控制人、政府公职人员。
四、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2)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详见附件2和7)提供申报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至项目属地乡镇(街道)及平台公司招商部门。2024年度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17:00,逾期申报概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二)项目初审。各乡镇(街道)、平台公司组织招商、财政等站办所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初审,确认中介人主体资格、项目相关信息形成初审意见,填写申报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初审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6),在中介人申报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正式行文报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三)部门审核。通过初审的项目,市财政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等单位进行会审,并组成联合踏勘小组实地踏勘,查看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核定固定资产构成、额度,核实资料原件等,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
(四)政府审定。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将通过会审的项目报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再将审议结果予以公示。
六、奖金发放
(一)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每年度发放一次,由市财政统一支付。
(二)实行单独财政体制的乡镇、园区按此标准执行,由乡镇、园区自行奖励。
(三)同一企业(项目)同类事项满足本政策多项奖励条件,或同时满足省、长沙市、浏阳其他政策文件同类奖励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
(四)中介人领取奖金后,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并追回全部奖励资金。
七、资金监督
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将联合市财政局对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项目管理部:0731-********
联系地址:浏阳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208办公室(关口街道白沙路27号)
附件:1.《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的通知》(浏政办发〔2024〕4号)
2.奖励申报资料清单
3.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申请表
4.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表
5.固定资产资金凭证目录表
6.申报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初审情况汇总表
7.2024年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申报资料(模板)
浏阳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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