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药学科研中心实验家具招标公告
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药学科研中心实验家具招标公告
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药学科研中心实验家具的采购文件意见征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中医药大学委托,就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药学科研中心实验家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药学科研中心实验家具
三、采购项目编号:CTZB-H160331DWZ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征求意见范围:
1、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条款;
2、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七、征求意见的回复:
供应商或专家提出修改理由或建议的,请于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2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件必须签字或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26.com">X********@126.com。
八、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
1. 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和建议的,需明确有异议的招标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和依据。
2. 潜在投标人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九、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下载或领取招标文件。
十、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2室
联系人:翟小姐
联系电话:********,138*****600
传 真:85830270
标签: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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