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询价采购创维EV6?版公务用车的公告
关于公开询价采购创维EV6?版公务用车的公告
根据海财政[2019]5084号文件要求及工作需求,分局需采购2台新能源公务用车,经实地走访,确定采购创维EV6620puls,现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
二、项目名称:采购创维EV6620Plus公务用车
三、采购内容:2台公务用车
四、采购预算:小于每台18万元(含上牌费用)。
五、报价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提交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
(三)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四)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五)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六)报价单(详见附件,含赠送项目及上牌费用)。
递交材料需密封,所有的材料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七、报价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公告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二)材料提交:请各报价单位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价单、资质材料以及上述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再受理。
(三)递交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14楼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综合科办公室。
(四)电子邮箱地址:hkszrzyhghjlhfj@haikou.gov.cn
(五)咨询电话:********,联系人:柯先生。
八、其它
(一)报价单位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资质材料的,其报价视为无效。
(二)我分局将综合报价单位资质材料、报价等情况,按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采购单位。未中标的报价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回。
附件:报价单-模板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
2024年3月7日
标签: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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