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行机关采购办公电子设备项目
总行机关采购办公电子设备项目
龙江银行总行机关采购办公电子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日期:2016年5月4日
招标编号:DY2016-015
1、采购条件
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龙江银行总行机关采购办公电子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名称:总行机关采购办公电子设备项目
2.2交货期:按合同约定。
2.3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4资金性质:自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厂家授权书;
3.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即:
3.2.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ISO9001认证、ISO20000信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3.2.2投标申请人如为制造商应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PC类)、国家3C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打印机)、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以上文件材料的证明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招标人(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采购文件获取
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业绩及上述资格要求中提及的资质证明文件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于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在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182-1号三楼)。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潜在供应商登记表》来获取《招标文件》,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本项目有关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开标会议地点: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182-1号三楼)
5.3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www.chinabding.com.cn>)
黑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ilongj.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392号全季酒店4楼
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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