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关于购买《普法故事》制作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司法局关于购买《普法故事》制作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司法局关于购买《普法故事》制作服务的计划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昆发〔2021〕27号)、市“两办”关于印发《昆明市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昆办通〔2023〕6号)文件精神,深入进一步推进普法强基专项行动,着力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围绕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及普法责任部门职责,用短视频讲述事件和人物故事的形式,生动鲜活地呈现普法工作的特色亮点、成果成效。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购买《普法故事》昆明普法宣传项目制作服务。(购买目录代码及二级目录名称:A1502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法规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司法局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内容。

1.围绕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及普法责任部门职责,用短视频讲述事件和人物故事的形式,生动鲜活地呈现普法工作的特色亮点、成果成效。以我市各县市区普法工作典型案例为选题,年度共计策划制作发布14条短视频作品(初步选题打算见策划案),每条时长3分钟。

2.以全市“法律六进+N”主题普法活动,聚焦普法、执法、反诈、信访、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法治工作六大方面,为内容,年度共计策划制作发布6场微直播,每场时长60分钟。

3.围绕重点展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特色亮点、成果成效为主要内容,策划制作5分钟专题片1部。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5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尾款)-普法强基经费保障。

五、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服务能力和资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有效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等情况;2.具有制作短视频和直播等履行合同各项要求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效果体现为引导公民自觉守法、依法办事;4.能够在融媒体平台进行传播。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所提供的服务,需满足该项目要求,并具备同行业领先水平。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司法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张老师,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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