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厅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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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厅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比选公告
为摸清我厅厅本级国有资产底数,协助我厅对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处置等进行整治工作,优化资产管理手段,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拟面向社会采购对我厅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厅本级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整治工作
二、实施时间
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核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数,约8909项资产,总额3.83亿元)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整治盘点范围:厅本级
(二)内容:
1.对我厅机关本部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2.协助我厅修改更新财政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协助我厅办理国有资产调剂、调拨、划转、交接等手续;
3.根据盘点情况,协助我厅处置盘点中应报废及盘亏的资产,汇总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出具固定资产整治报告。
(三)预算金额:21.8万元(预算价为报价上限,超出此价为废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投标提交材料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评定标准
(一)以报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为依据,对报价人的资格、资质、信用、业绩情况、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和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1.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
2.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3.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良好业绩;
4.同等条件下综合评分最优原则。
(二)若参加遴选单位不足3家,比选作废。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纸质材料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1514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单位积极申报。
联系人:洪开明,联系电话:177*****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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