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6破4号关于受理破产清算及接受债权申报的公告
2024粤0306破4号关于受理破产清算及接受债权申报的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306破4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杨顺等21人的申请,于2024年2月6日裁定受理深圳市汉阳馆饮食连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汉阳馆饮食连锁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汉阳馆饮食连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4月22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写字楼A座19层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嘉豪、朱威;联系电话:131*****709、133*****643)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汉阳馆饮食连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汉阳馆饮食连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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