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饭坡镇休闲综合体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HYSX-2024-030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饭坡镇休闲综合体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924.2 万元,招标人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 3.1 亩,建筑面积 3800 平方米,主要建设超市、卫生间、文
创展厅、书吧、咖啡吧、茶吧、自主售卖、自助洗衣服务、自助按摩椅、自助打印等多种配
套功能,设置高空步道、休闲垂钓平台、户外休闲场地、观光步道等,打造集观光、游乐、
休闲、运动、垂钓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休闲驿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饭坡镇休闲综合体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饭坡镇休闲综合体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企业要求:投标人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②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
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
公章);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
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
附证书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
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承诺在中标后未同时
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
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
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 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含)。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
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
采购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件:以上证
件(2)要求提供验证原件,留复印件 1 套胶装成册(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加注日
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报名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
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嵩县伊东新区伊东左岸院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嵩县伊东新区伊东左岸院内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饭坡镇休闲综合体项目(EPC)(项目代码:2403-410325-04-01-754335),建设
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机构为恒昱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饭坡镇休闲综合体项目(EPC)
2、项目代码:2403-410325-04-01-754335;
3、项目编号:HNHYSX-2024-0308
4、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自筹资金,服务费(编制可研报告、测绘、设计、勘察和造价编
制)按照对应收费标准下浮率不低于 20%,采购+施工建安费下浮率不低于 3 %,合计总价不
超过 924.2 万元。
5、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嵩县饭坡镇南庄村。
6、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占地面积 3.1 亩,建筑面积 3800 平方米,主要建设超市、卫生间、
文创展厅、书吧、咖啡吧、茶吧、自主售卖、自助洗衣服务、自助按摩椅、自助打印等多种
配套功能,设置高空步道、休闲垂钓平台、户外休闲场地、观光步道等,打造集观光、游乐、
休闲、运动、垂钓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休闲驿站。
7、招标范围: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工程总承包,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
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
图预算编制)及完成设计需要的测绘、勘察、报批建设等;工程施工包含现场工程管理、安
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提供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
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计划总工期:2024 年 5 月 20 日前完工;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
标生产,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4、投资估算:924.2 万元。
15、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
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
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
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②投标文
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
公章);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
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
附证书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
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承诺在中标后未同时
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
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
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 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含)。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
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
采购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3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
下同),在洛阳市嵩县伊东新区伊东左岸院内报名。
4.2 投标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件:
以上证件(2)要求提供验证原件,留复印件 1 套胶装成册(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
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报名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嵩县伊东新区伊东左岸院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
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
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嵩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嵩县新区客运站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0379-652032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昱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火炬大厦一楼西区 1-078 号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379-60116040
电子邮件: henanhengyu@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