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2015年省级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如皋市2015年省级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0]如皋市2015年省级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RGS********981项目名称如皋市2015年省级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标段编号RGS****************59;标段名称如皋市2015年省级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5月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5月2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如皋市2015年省级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如皋市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如皋市2015年省级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所需要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本项目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2、江苏皋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⑴项目地点:如皋各有关镇(街道);

⑵项目规模:投资额:约750万元;

⑶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16年12月底前完工

⑷质量要求:合格

⑸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相应的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名称

规模及内容

最高限价(元)

1标段

如皋市2015年省级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详见最高限价备案表

⑹招标范围及整治标准: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⑺其他: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具有环保工程(限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二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B证或具备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高级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

⑶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以来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上同类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工程业绩,项目已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并在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可查询;

⑷其他:项目经理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若所提供缴费记录期限不足,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企业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员花名册);

5、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申请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⑸资格审查文件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⑻投标企业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

⑼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⑽本项目对申请人有业绩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业绩应满足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⑾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6年 5 月 4 日至2016年5月25日。

8、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⑴提出方式:将疑问电子档(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不标注单位名称,仅标注疑问项目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电子邮箱,未疑问的视同认可。

⑵提出截止时间:2016年5月12 日9时前提交;

⑶获取方式:通过“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澄清答疑”栏目自行下载;

⑷获取时间:2016年 5月 12 日15时后获取;

9、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

⑴形式:由企业基本帐户出具的银行汇票

⑵缴纳户名:如皋市财政局

⑶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营业部

⑷账号:****************7660

⑸金额:拾万 元整

1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⑴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⑵递交地点: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7号”窗口

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5 25 900时。

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各投标申请人应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12、本招标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人(公章):如皋市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皋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 月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如皋市2015年省级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如皋市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如皋市2015年省级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所需要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本项目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2、江苏皋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⑴项目地点:如皋各有关镇(街道);

⑵项目规模:投资额:约750万元;

⑶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16年12月底前完工

⑷质量要求:合格

⑸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相应的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名称

规模及内容

最高限价(元)

1标段

如皋市2015年省级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详见最高限价备案表

⑹招标范围及整治标准: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⑺其他: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具有环保工程(限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二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B证或具备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高级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

⑶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以来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上同类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工程业绩,项目已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并在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可查询;

⑷其他:项目经理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若所提供缴费记录期限不足,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企业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员花名册);

5、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申请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⑸资格审查文件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⑻投标企业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

⑼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⑽本项目对申请人有业绩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业绩应满足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⑾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6年 5 月 4 日至2016年5月25日。

8、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⑴提出方式:将疑问电子档(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不标注单位名称,仅标注疑问项目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电子邮箱,未疑问的视同认可。

⑵提出截止时间:2016年5月12 日9时前提交;

⑶获取方式:通过“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澄清答疑”栏目自行下载;

⑷获取时间:2016年 5月 12 日15时后获取;

9、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

⑴形式:由企业基本帐户出具的银行汇票

⑵缴纳户名:如皋市财政局

⑶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营业部

⑷账号:****************7660

⑸金额:拾万 元整

1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⑴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⑵递交地点: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7号”窗口

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5 25 900时。

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各投标申请人应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12、本招标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人(公章):如皋市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皋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 月 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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