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小学排水系统改造及食堂设备购置项目

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小学排水系统改造及食堂设备购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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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卡尔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9B4号
联 系 人:王入敏
电 话:13312530041
1.招标条件
招标公告
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小学排水系统改造及食堂设备购置项目已经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卡尔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
2.2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
2.3项目概况:本项为何元乡中心小学改造校园内外排水系统及食堂设备购置。招标规模约:约
55万元(排水系统改造40万元,食堂设备购置15万元)。
2.4招标范围:何元乡中心小学改造校园内外排水系统及食堂设备购置。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
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安全
生产许可证。
(2)人员资质:①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类别为:建筑工
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
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 业绩要求:本项目不对业绩做要求。
3.4投标人信誉: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等状态;2022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
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22年1月至今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
事故;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以“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报名申请。
3.6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
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9楼B4号持单位介绍信
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
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14 时00分至14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
14时30分,地点为:昆明卡尔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8楼B3
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昆明卡尔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白
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8楼B3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云采
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https://www.ebidcn.com/)(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我
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卡尔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 548 号丹彤大厦 19B4 号
联 系 人:王入敏
电 话:1331253004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设备 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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