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升改造工程
长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升改造工程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4CXCM0006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77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长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升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长兴镇凤凰公路368号 | ||||||||||||||
工程规模描述 | |||||||||||||||
设计工程规模描述 | |||||||||||||||
具体描述: | (1) 专项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1.建筑装饰工程1454万元;2.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4936m2;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项目类别: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工程类别: | 装修装饰工程 | ||||||||||||
具体描述: | |||||||||||||||
工程总投资: | 1454万元人民币 | ||||||||||||||
建设周期: | 18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本市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获取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03-12 至 2024-03-16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 | ||||||||||||||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4-03-16 16:30:00 | ||||||||||||||
注意: | 1、获取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杨爱玉、郁菁 | 联系电话: | 136*****178或******** | ||||||||||||
传真: | ******** | ||||||||||||||
备注: | 1、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 家,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具有至少一项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 | ||||||||||||||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 | 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2楼B区开标室 | ||||||||||||||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4-04-28 09:30:00 | ||||||||||||||
投标保证金: | 0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0元人民币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 的媒体名称: | / | ||||||||||||||
填报单位: |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监管部门: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网上获取文件 ) 网上操作说明 |
招标
|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