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川0724破1号四川联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2021川0724破1号四川联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四川联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四川联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联众电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1)川0724破申1号】,该院于2021年6月9日作出(2021)川0724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子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联众电力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止2024年2月26日,确认联众电力公司尚欠4名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及职工个人垫付的应当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以上统称职工债权)共计596,226.68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
联众电力公司的职工对本公示所附职工债权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及性质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满后10日内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人可于公示期满后15日内向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1、《四川联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18号爱喜嘉年华A座11楼3号,邮编:******,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199*****744。
四川联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四川联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债权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 姓 名 | 职 工 债 权 |
1 | 高建全 | 120,298.50 |
2 | 杨玥尔 | 17,004.00 |
3 | 辜加银 | 110,938.50 |
4 | 梁蓉丽 | 347,985.68 |
合 计 | 596,22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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