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招标公告


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铜川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XZB-16015

三、采购人名称: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铜川市新区长虹北路3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99号锦绣华庭1205室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办公办案设备采购

采购要求:详见竞谈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方案与要求”。

项目用途:自 用

项目性质:自筹

项目预算:50.838万元

六、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4)检务公开触摸屏通过国家3C安全认证,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

5)台式电脑通过防腐认证;通过IP5X防尘认证; 通过防辐射骚扰认证;通过静电放电抗扰度认证; 通过恶劣供电检验认证;以上证书提供国家权威机构(须有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验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厂商服务体系通过CCCS认证;原厂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一级认证证书,IT设备环保处置资质证书证书。以上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6)台式电脑、机要服务器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盖章;

7)手机信号屏蔽器技术指标均通过了《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认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6日17时止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在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购买文件时,需携带公司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谢绝邮购。(谢绝邮寄)

八、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13日15:00

2、谈判时间:2016年5月13日15:00

3、谈判地点: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磊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劳动南路支行

账 号:37000 22509 2000 62772

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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