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科技工业园区职工四、五食堂第二次供餐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九洲科技工业园区职工四、五食堂第二次供餐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九洲科技工业园区职工四、五食堂(第二次)

供餐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九洲科技工业园区职工四、五食堂供餐业务外包项目,四川九洲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业务外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九洲科技工业园区职工四、五食堂供餐业务外包项目。

(二)基本情况

1.位置

职工四食堂位于九洲科技工业园区军品区,职工五食堂位于九洲科技工业园区民品区。两个食堂涉及的经营场地共有6处,具体如下:

序号

经营

场地

经营

要求

目前可

提供餐位

(个)

整层

面积

(㎡)

投入金额

(万元)

备 注

场地二

职工四食堂二楼

团餐

460

1052

不低于20


场地三

职工四食堂三楼约1/2面积

特色餐

444

1052

不低于10

靠正门

场地四

职工四食堂三楼约1/2面积

特色餐

不低于10

靠侧门

场地六

职工五食堂一楼约1/4面积

特色餐

104

1109.5

不低于10


场地七

职工五食堂二楼约3/4面积

团餐

340

1109.5

不低于15

靠正门

场地八

职工五食堂二楼约1/4面积

特色餐

不低于10



1.团餐:包括但不限于盘餐、小碗菜、称重自选。

2.特色餐:具有地方特色的特色菜、特色小吃等。

2.能源供给

通水、通电、通气。

3.基础设施配置

现有餐桌、餐椅、就餐大厅空调、新风系统、售卖刷卡系统等,具体情况以现场勘察为准。

比选申请人根据需要,可向比选人申请现场踏勘食堂相关情况,具体时间由比选人确定。比选申请人在现场踏勘食堂期间由比选人陪同(不少于2人),逾期视为不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就餐人数

四食堂、五食堂所在区域内均有在岗员工约4000人。

(三)供餐模式及相关要求

1.供餐业务整体外包模式(中选人负责食材采购、制作、售卖等维持食堂正常运营的服务)。

2.食堂改造相关投入由比选申请人承担,相关食品制作加工设备及基建改造投入须达到市药监管理部门要求,此次比选合同期限为三年。

3.比选人免收食堂场地租金,食堂运营产生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序号

能源种类

单位

单价(含税价)

备 注

1

电力

千瓦时

0.974


2

天然气

立方米

3.10

随市调整

3

自来水

立方米

4.16


4.所用食材均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食用或影响身体健康的食材。

品名

执行标准

要求

大米

GB/T1354

由正规厂家生产,产品定型包装,提供批次质检报告,单价不得低于5元/千克。

面粉

GB/T1355

GB/T8607

GB/T8608

由正规厂家生产,产品定型包装,提供批次质检报告,单价不得低于5元/千克。

食用油

GB/T1536

GB/T1535

由正规厂家生产,压榨工艺制作,产品定型包装,提供批次质检报告。

禽畜肉类

GB/T9959

GB/2707

由正规厂家屠宰和生产的鲜肉和冷鲜肉,提供批次检疫合格证。

蔬菜、水果

新鲜、无腐烂变质和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要求

提供抽检农残检验合格报告。

1.中选人使用的食材供货商须向比选人报备,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更换;

2.禁止使用一切转基因食材。

5.基本工作套餐标准和重量

套餐标准

荤菜

素菜

米饭

例汤

10元/份

(一荤一素)

鲜肉量总量≥65克;

荤菜中的素菜≥100克;

肥瘦≤1/3。

≥170克

免费提供

免费提供

12元/份

(两荤一素)

鲜肉量总量≥130克;

荤菜中的素菜≥200克;

肥瘦≤1/3。

≥170克

免费提供

免费提供

中选单位会不定期对套餐抽样检查,工作套餐检查执行标准:鲜肉和烹饪后的成品折算比例为:猪肉1:0.75,牛羊肉1:0.65,鸡鸭鹅鱼兔1:0.6,动物内脏1:0.5。

6.承包方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类似“鼠头鸭脖”事件的;

(2)发生群体性(超过10人)食物中毒事故的;

(3)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轻伤3人及以上或重伤、死亡1人及以上)的。

管理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在承担法定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管理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二、资质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能单独签订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个体,若为委托人的必须有书面委托授权书。

(二)具备食堂经营相应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服务或餐饮服务;比选申请人为连锁品牌代理的,须提供相关有效的代理资质证书。

(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从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无债务纠纷,企业法人等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本项目中团餐比选申请人须为公司,特色餐比选申请人可为公司亦可为个体。

三、比选时间、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4年3月25日09:30(北京时间,下同)。

(二)比选地点:绵阳市科创园区九华路6号厂门内202#楼333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和顺序形成响应文件,并将响应文件胶装编制成册。

五、响应文件递交(含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申请人应将《九洲科技工业园区职工四、五食堂部分供餐业务外包项目比选申请书》和单位资质扫描件提交至四川九洲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张丽;电话:180*****571;邮箱:**********@qq.com)。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7:30,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二)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资质资格要求进行预审并以电话方式告知预审结果。通过预审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3月23日17:30 之前缴纳参选保证金并将转账凭证(电子版)通过qq提交至联系人张丽,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视为放弃参选。

(三)已在上述规定时间提交参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于上述要求的比选时间和比选地点当面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密封完整。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9份。

(五)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密封或者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评审流程

(一)比选申请人现场陈述

比选申请人在评审会现场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围绕企业情况、改造(投资)方案、服务方案、食品安全等内容,陈述时间10分钟。

(二)评审小组

由比选人组织,成员不得少于7人,负责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定。

(三)评审方式

本次比选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评审要求

(一)同一经营场地,参与比选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少于三家,不足三家时比选人有权重新组织比选。

(二)本项目中同一比选申请人最多只能参加两个经营场地的比选,一个比选申请人只可中选一个经营场地。若同一比选人中选两个经营场地,中选人可选择其中一个经营场地,另一个场地由中选人之后第一位比选申请人中选,以此类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jiuzhou.com.cn);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绵阳发布”(微信公众号);绵阳市国资委官网(http://gzw.my.gov.cn)绵阳日报(http://epaper.myrb.net);西蜀网官网(http://www.xishu365.com);绵阳市涪江观察APP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比选人不予承担责任。

九、公告期限

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22日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九洲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九华路6号

联系人:张丽

电 话:180 0908 1571




四川九洲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九洲科技工业园区职工四、五食堂供餐业务外包项目比选文件.docx

附件2:九洲科技工业园区职工四、五食堂供餐业务外包项目比选申请书.docx




标签: 业务外包 工业园区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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