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皖8601破24号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皖8601破24号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皖建设”)因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下称“铁路法院 ”)于2021年4月27日作出(2021)皖86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东皖建设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5月28日指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已完工建设项目的维修质保,适当提高清偿比例,现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对东皖建设进行重整。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本招募公告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二、东皖建设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6月24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49*******,法定代表人周先发,经营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芦岭路康城水云间 1 号商办用房。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化工设备(除特种设备)安装;设备制造及非标准件、不锈钢制作(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城市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二)投资标的
本次投资标的为东皖建设 100%股权,其所对应的资质及资产为东皖建设拥有的全部建筑资质、商标及知识产权。包含的建筑资质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上述资质有效期均至 2024年12月31日。除此外,不包含其余任何资产。
三、重整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一)持续经营、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二)诚实信用,守法经营,在同行业中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拥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东皖建设重整中,拥有与东皖建设经营规模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团队,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八十万元。
(四)自愿向管理人缴纳各项保证金,依法同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五)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报名参与重整。
四、重整投资人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接受如下条件:
1、股权转让后的东皖建设(下称“东皖建设(新)”)需配合管理人将东皖建设除建筑资质、商标及知识产权外的全部资产及全部负债等,按账面原值和原有法律状态剥离转移至管理人指定的资债处置公司,并配合管理人在法院或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下按重整计划的安排及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处置相应财产。
2、东皖建设(新)须承担东皖建设全部已完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终身质保。
3、东皖建设(新)须继续履行仍在质保期内工程项目的保修义务,但有权获得预估的保修费用。东皖建设(新)还应配合管理人办理未结工程的结算、开票等事务,收取的项目工程款(重整计划批准前的工程项目)均应支付至管理人账户,但有权获得开票税金。
4、东皖建设(新)须配合管理人完成与重整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资债处置公司完成清算和注销。
5、东皖建设印章及营业执照原件由管理人继续保管,在东皖建设资产已全部转移至资债处置公司或已变现完毕交由管理人时,管理人向重整投资人移交东皖建设印章及营业执照原件,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6、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后,东皖建设(新)在三年内不得更换股东。
7、重整投资款由重整投资人于成交后30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管理人账户。
(二)意向投资人及东皖建设(新)需按约履行义务,并接受管理人监督。
五、投资人应明确的事项
投资人决定参与东皖建设重整投资人遴选前应对东皖建设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已全面了解本次转让股权的资质及资产范围,了解东皖建设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重整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遴选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东皖建设的信用恢复存在一定的困难,也存在其他税负的可能,投资人均需自行处理。
六、报名事项、有关规则
(一)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重整投资文件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如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投资款来源、重整投资款总额、后续经营方案等);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 、良好商誉的证明或承诺;
4 、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支付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
6 、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可与管理人联系取得)。
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人对参选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
(四)投资保证金
1、决定参与遴选的投资人应在 2024年3月25日17时前向管理人账户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八十万元整(¥800,000.00)并提交参选文件。
2、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82*****2496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
3 、提交参选文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投资人为合格投资人,合格投资人方可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与确定。
(五)保证金的使用与退回
1、管理人自确定重整投资人并与其签订投资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
2 、投资人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投资人未在中标后三日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协议》项下的重整履约保证金,如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将被取消重整投资人资格,已交纳的重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管理人退还的保证金以投资人交纳保证金时的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六)评审办法
1 、评审委员会
本次评审设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重整投资文件进行评定。评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具体人选由东皖建设债委会选定。
2 、如仅有一个意向投资人,且其满足上述招募条件,则确认其为重整投资人。
3 、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且均满足上述招募条件,由评审委员会对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分值最高者中标,并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管理人在确定中标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证金。
4、如评审总分最高者,违反本公告内容无法中标,或拒绝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或拒绝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承诺的,则评审总分次之者自动中标。
(七)投资人自行对东皖建设进行尽职调查,需要管理人配合尽职调查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提供。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17时(以管理人收到时为准)。
(二)报名材料一式六份,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单位骑缝章后,直接递交或邮寄到下列地址:
接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 200 号栢悦中心五楼
接收人:何晨 联系电话:133*****251;方涛 联系电话: 187*****525。
八、其他
(一)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二)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重整投资。
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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