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11栋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11栋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11栋房屋拆除工程询价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拟通过简易询价的方式选择承包人,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11栋房屋拆除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HNCHF-G9005

三、最高限价:******

四、项目概况:拆除老旧房屋11栋,对每栋建筑物进行整体拆除,基础部分拆除至现状室外地面以下0.5米,拆除后建筑垃圾外运,场地清理整平至室外现状标高,总建筑面积约1958.80平方米,施工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施工周期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5日内进行拆除、清运完毕。

五、施工要求:1.投标单位负责协调拆除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单位及事项,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在垃圾外运过程中,负责与当地政府及居民的协调工作,若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行人及车辆等安全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造成破坏需修复,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投标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前要对其在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4.建筑物内部门窗、电线、钢筋、木头等拆除物归投标人所有,固定资产类(空调、空气源、电视、电扇等)为我方所有。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内应体现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文件获取与递交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于军队采购网附件自行下载询价文件,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报价,同步于2024年3月17日17时00分前将报价邮寄(需在截止时间前寄到)或递交至采购单位,要求报价密封良好,逾期或回复资料不齐全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公示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詹达锦 155*****962 详细地址电话联系

八、中标单位确定方法

1.资质审核。对各单位提交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不符合参与条件者,视为无效报价。

2.根据各单位报价文件,按照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选定报价最低的1家单位为中标单位。

3.若存在相同报价单位,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4.若报价单位小于3家或者有效报价单位小于2家时,视为本次询价作废,重新组织询价。

九、结果公示方式

评审结果将在军队采购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原则上确定排序第1的单位为中选单位。

十、其他

本项目接受相关咨询、质疑和投诉。

(一)咨询、质疑联系人:

姓名:何 腾

电话:185*****739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二)投诉联系人:

姓名:聂子龙

电话:188*****154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各供应商如有投诉事项的,须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顺序开展,未经质疑不得投诉。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经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书面进行投诉,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f0aaabed拆除询价文件 .doc


标签: 房屋拆除工程 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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