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建设项目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工程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建设项目已由日喀则市财政局批准建设,比选人为: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项目比选控制价*******.78元。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XZYH-2024-GC-0012.2项目名称: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建设项目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日喀则市;
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级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8质量要求:合格
2.9工 期:12个月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能满足本工程的技术要求且未在其他项目任职,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财务报表、纳税)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每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西藏永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填写报名表)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邮箱形式发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在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为准。注:以上资料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10时00分,地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中心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上发布。七、其他7.1各参选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7.2中选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等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189*****505比选代理机构:西藏永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四期四栋二单元101项目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177*****525/138*****931西藏永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1日
标签: 档案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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