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机关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的招标公告
关于院机关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的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院院机关拟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处置一批报废资产,欢迎有意向的单位积极参与。为规范本次报废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回收资产清单
品目 | 数量 |
台式计算机 | 5 |
便携式笔记本 | 4 |
照相机 | 2 |
复印机 | 1 |
服务器 | 3 |
交换机 | 2 |
打印机 | 13 |
碎纸机 | 3 |
机柜 | 1 |
显示屏 | 1 |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2024年03月11日9:00至2024年03月15日17:00期间接受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无效,报名者需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专业资质、报名回执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报名回执表填写如下:
姓名 | 公司名称 | 联系电话 |
本单位将对各报名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专业资质进行审核,并于3月20日与合格单位进行电话确认,未接收到电话者无法参加现场竞价。若有疑问可拨打027-********进行咨询,联系人:周老师。
三、竞价形式
各报名单位现场对资产进行汇总报价,报价最高者竞得,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四、竞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3月22日下午,分批分时间段进行现场勘踏报价,具体时间段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地点为湖北省农业科学院行政楼一楼(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7号)。
五、竞价人须知
1、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2、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3、成交人付清货款后,须在三日内将处置资产从我院清出,逾期未清运,我院将另行处理。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
2024年3月8日
标签: 置报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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