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织金县2024年南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遴选的公告

关于织金县2024年南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遴选的公告

织金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织金县2024年南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遴选的公告

根据《织金县乡村振兴发展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及《织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织金县乡镇振兴发展基金19个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织府复[2024]8号)要求,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从而推进南瓜产业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

本县区域内以南瓜产业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组织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

(二)申报条件

1.2024年申报奖补资金的新型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须达到一定种植规模。种植大户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家庭农场种植面积不低于100亩,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联合社)种植面积不低于300亩。

2.2024年申报奖补资金的新型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须具备土地经营权合法稳定。吸纳劳动力就业不少于5人(含有脱贫户)。

3.2024年申报奖补资金的新型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须与收购企业签订订单收购协议。

4.当年已享受其它财政资金专项补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种植户,受扶持项目部分不再重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奖补政策。对同一地块套种其他作物且已经申报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符合奖补条件的种植大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遴选公告自愿向生产经营地所在地农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农业服务中心核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上报。

2.县农业农村局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专家评审各乡镇(街道)推荐的种植大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同时,种植大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种植大户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经营主体须提交“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2.产业种植基地产前的照片;3.土地流转协议及台账;土地流转费支付依据。

二、资金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一)支持环节

采用物化补助,每亩补助南瓜种子1包、复合肥5公斤。

(二)补助标准

项目按照100元/亩(每亩补助南瓜种子1包75元、复合肥5公斤25元)标准统一采购南瓜种子和复合肥,采用物化补助方式(已获得其他项目资金资助种植主体不再重复补助)给南瓜产业标准化规模化种植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及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补助方式

采用物化补助方式,统一采购南瓜种子和复合肥,补助给南瓜产业标准化规模化种植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及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申报日期

请有意愿申报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报《织金县南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表》、《织金县南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实施主体汇总表》,经所在地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核实及乡镇(街道)审核后,于3月15日前报农业农村局南瓜产业发展中心(408室)。

附件:1、织金县南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2、织金县南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实施主体汇总表

织金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1日

织金县南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docx

织金县南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实施主体汇总表.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南瓜产业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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