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十大团员标兵”“十佳团支部”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3年度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十大团员标兵”“十佳团支部”的通知
各学部分团委: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青年,团结引领我院广大团员青年担当作为、砥砺奋进,集中展示行健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经研究,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十大团员标兵”“十佳团支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程序
(一)每个学部分团委最多推荐20名“十大团员标兵”候选人和20个“十佳团支部”的候选名单,其中“十大团员标兵”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为:商学部10名、理工学部6名、人文学部4名;“十佳团支部”候选支部推荐名额分配为:商学部10个、理工学部6个、人文学部4个,各学部根据实际情况推选,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少推荐或不推荐。
(二)由院团委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授予在学部总分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和候选支部为“十大团员标兵”和“十佳团支部”,其余候选人(集体)将按总分高低进行排名,取前十名授予 “十大团员标兵”和“十佳团支部” 荣誉称号,未获得“十大团员标兵”和“十佳团支部”的个人和团支部授予“十大团员标兵提名奖”和“十佳团支部提名奖”。
二、“十大团员标兵”评选条件
(一)参加评选的对象为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2020级共青团员。
(二)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三)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入学以来无违纪受处分记录;能在实践中真正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桂志愿”系统等官方渠道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与志愿服务。
(四)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入学以来每学年所修科目各科成绩加权平均分班级排名达到前30%,单科最低分70分,无补考现象。
(五)原则上入学以来每年均获得一次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六)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组织活动,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积极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在团的工作中踏实主动,充分发挥优秀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七)三年内获得过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十大团员标兵”荣誉称号(不含“十大标兵提名奖”)者不予参评。
三、“十佳团支部”评选条件
(一)参加评选的对象为我校2020级各团支部。
(二)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党团理论知识的学习,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学习,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创一流成绩,出色地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团支部机构健全,认真落实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认真完成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全年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四)团支部工作措施得力,发展团员、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青年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工作、“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签到工作表现优秀,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显著。
(五)团支部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有特色有实效,各级团组织的活动参与率高。
(六)按时上缴团费,按时出席团的各种会议。
(七)本团支部所在班级学风优良,出勤率高,无人违纪受处分(不包含非团员学生)。
(八)本团支部荣获2023年度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九)三年内获得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十佳团支部”荣誉称号(不含“十佳团支部提名奖”)团支部不予参评。
四、评选时间
(一)2023年3月24日前,请各学部分团委上报候选人和候选团支部的有关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2023年3月下旬前由院团委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评分结果。
(三)2023年4月下旬前评选出2023年度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十大团员标兵”“十佳团支部”予以表彰。
五、申报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各奖项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个人或集体各级评分证明材料,凡参加申报评选“十大团员标兵”的团员必须向学部分团委提供入学以来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学部分团委对成绩进行严格审核,并填报附件6;
2.所有材料提供电子版,总文件夹命名:学部名称-2023年度“十大团员标兵”“十佳团支部”评优材料,每一个申报个人或团体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夹内的评分证明材料需严格根据评分标准顺序排列并命名对应分数;
3.附件5、6、7、8需要提供纸质版加盖学部公章,成绩核实证明和汇总表需各学部负责人签字。
(二)书写格式及要求
1.填写申报表时,不要改动原表格式、字号和字体,需填写内容较多时则缩小字体字号和间距;
2.“事迹材料”均要求1000字以上;页面布局要求: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为2.5厘米;标题:二号宋体加粗;正文:三号仿宋,行距1.5倍;标题是“申请××事迹材料”,事迹材料的末尾署名申请人和申请日期;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部分团委严肃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候选人(集体)的材料要真实、具体。经核实,材料虚假者取消参评资格,该学部分团委不予补报其他候选人(集体)。
(二)本次评选活动采用评分的方式开展,请各学部分团委指导本学部参评团员、团支部认真对照评分标准,务必提供所有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如无证明材料,不予加分;所有证明材料须随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清,过后不予补报。
(三)所有材料请于2023年3月24日前由学部分团委统一交至院团委组织实践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dxjtw@163.com。
(四)各奖项评选结果需在学部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院团委,院团委根据各学部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比,将遴选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院领导审批并进行表彰。
(五)未尽事宜请与院团委联系。联系人:郭柏辰;联系方式:0771-*******。
附件:
5.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十佳团支部”候选集体党员人数及入党积极分子人数证明
6.2023年度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十大团员标兵”成绩核实证明
7.2023年度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十大团员标兵”评分结果汇总表
8.2023年度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十佳团支部”评分结果汇总表
共青团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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