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补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消火栓补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口市2016年“双创”消火栓补建工程施工标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口市2016年“双创”消火栓补建工程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社发函【2016】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拟建本项目为海口市城区路段未建的消火栓补建及滨江路(国兴大道交口以南)、海盛路(文锦路口-长天路口)、创业路、长安路(滨江西往南700m)、南海大道(科技大道路口至药谷四路路口北侧)、中山南路、洗马桥路、明光酒店片区、金恳路(金宇路口至海垦路口)、椰海大道、迎宾大道、新大洲大道、碧海大道的消防供水管道及市政消火栓的建设。招标最高控制价为********.39元;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招标范围:补建消火栓,消防供水管线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三年内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含)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注( /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 2016 年 5 月 5 日起从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Front.aspx/Index)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 8 时30 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 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日报》、《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海口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海口市海甸二西路 | 地 址: | 海口市国贸玉沙路中房高级公寓902室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黄工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电 话: |
2016 年 5 月 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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