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管理类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管理类招标公告





根据妇幼健康处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妇幼健康处妇幼保健管理类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

三、项目名称及任务

(一)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项目:协助开展北京市妇幼保健院高质量服务“七五”行动,开展培训、评估与结果分析等工作。协助开展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协助推进母婴友好医院建设,开展培训、现场评估等工作。

(二)妇幼保健管理项目:协助落实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等,协助开展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评估、推进儿童健康促进年等相关工作。

(三)妇幼健康教育工作推进项目:围绕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生命全周期,开展妇幼健康宣教,促进妇幼健康知识科普推广。

(四)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及妇幼健康科普项目:围绕全市妇幼健康工作,多途径促进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和科普宣传,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五)妇幼健康服务评估项目:按照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全市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形成工作报告。

(六)妇幼健康能力提升项目:针对妇幼健康工作,组建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队伍,组织、培训、选拔妇幼健康技能骨干,提升妇幼健康实践能力。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单位应当保证充分人力时间投入,定期沟通工作进展,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三)项目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妇幼保健相关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备相关工作全国或全市管理经验。

(四)申请单位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委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应用及对外发表(发布)项目结果。

五、申请和评审事宜

(一)申请期限: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8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beijing.gov.cn/)下载《2024年妇幼健康处妇幼保健管理类项目承办申请书》(以下简称《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申报多项工作,需按照项目名称分别填写《承办申请书》。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4年3月18日17:00前将《承办申请书》PDF电子版提交至:fyjkc@wjw.beijing.gov.cn邮箱,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妇幼保健管理类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妇幼健康处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每项目择优遴选1家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一)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项目30万;

(二)妇幼保健管理项目 40万;

(三)妇幼健康教育工作推进项目 40.2万;

(四)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及妇幼健康科普项目36万;

(五)妇幼健康服务评估项目15万;

(六)妇幼健康能力提升项目9.6万。

七、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联系电话:********


附件:2024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妇幼保健管理类项目项目承办申请书

标签: 妇幼保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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