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屯子镇南岗村、兴隆乡青年村路灯工程
新屯子镇南岗村、兴隆乡青年村路灯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PC-D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屯子镇南岗村、兴隆乡青年村路灯工程以抚移中心字[2024]36号文件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抚松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屯子镇南岗村、兴隆乡青年村路灯工程
2.2招标控制价:26.7789万元
2.3 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2.4 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新屯子镇南岗村路灯工程,新建路灯20盏,维修路灯5盏,新建景观灯8盏。兴隆乡青年村路灯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36盏。本项目共1个标段,即01标段。
2.5 招标范围:包括清单、施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 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05月15日-2024年07月31日,共计77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泰顺花园小区A1栋0668幢******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或提供与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5)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1份;
(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信息生成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1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1份(信用中国网站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生成日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
(9)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1日0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泰顺花园小区A1栋0668幢******号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松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
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
联 系 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155*****0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鹏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泰顺花园小区A1栋0668幢******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80*****290
标签: 路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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