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装备定点维修项目装备招标采购需求意向公示

车辆装备定点维修项目装备招标采购需求意向公示

某单位对 车辆装备定点维修 项目进行需求意向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车辆装备定点维修项目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要求。

4.服务范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采购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

三、采购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 475.30万元。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核查标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及相关声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核查标准:提供2022年度财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军队企业不做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核查标准: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核查标准: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因特殊原因无相关凭证的,需出具证明);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核查标准:提供书面声明);

(6)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核查标准:提供书面声明);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标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核查标准:提供主要股东、出资人信息或声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一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或者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一类机动车维修)。

五、项目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车辆保养、整车修理、总成修理、零部件修理、故障修理、巡回修理,以及应急修理。

2.服务车型

1)小轿车、指挥车、旅行车(小)

红旗H7、北京B80C-C越野、本田奥德赛旅行车、奥迪A6L(2.0)轿车、三菱指挥车、东风EQ205OB(猛士)、别克GL8、猎豹CF2031、北京勇士BJ2022、丰田普拉多指挥车、吉利博瑞、奔腾、传祺GA5、帕萨特B5、荣威550。

2)大客车、运输车、旅行车(大)

安凯HFF6100K82D、宇通ZK6102H、东风EQ1120GA载货汽车、解放*****J运输车、丰田考斯特、依维柯NJ6593旅行车、全顺JX6641T、长丰YZK1030C运输车、衡山6102大客车、安凯宝斯通旅行车、豪泺10吨运输车、跃进NJ1041ZCDCNS载货汽车。

3.服务要求

3.1乙方接修甲方车辆应当进行维修前检验,以便确定具体维修项目和方法。检验后要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和维修报价单,双方确认签字后才能展开作业。

3.2乙方维修甲方车辆过程中如发现有新增的维修项目或需要延迟竣工交车日期,应当及时向甲方说明,经甲方业务部门同意并协商维修材料和工时费收费标准后,方可进行维修,否则新增项目甲方不予承认。

3.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车辆维修转包。

4.维修配件材料要求

4.1更换的配件、材料等必须是原厂产品。投标人履约过程中发生虚假销售、以次充好、以旧顶新虚报项目、以换代修等问题时,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同时要承担相关责任。

4.2乙方在维修中更换下的配件、总成等,应当交由甲方处理。

5.技术、质量标准要求

5.1乙方承诺:维修工艺水平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水平,更换的配件、材料等必须是原厂产品。投标人履约过程中发生虚假销售、以次充好、以旧顶新、虚报项目、以换代修等问题时,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同时要承担相关责任。

5.2车辆总成部分更换或大修质保期限为1年,一般类维修配件质保期1年;车身维修质保1年,常用配件质保期1年或一个保养周期,包括:电瓶、轮胎、机油、机滤、汽滤、空滤等:易损易耗配件质保期半年或一个保养周期,包括:刹车片、刹车盘、火花塞、灯泡、雨刷片、装饰件、保险丝等。

5.3提供免费救援,有24小时服务值班人员,对故障车辆在10分钟内响应,中心校区车辆30分钟到现场,四环内故障车辆60分钟到达现场;投标人优先维修大学军车,大学军车有专用工位,并配备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小修12小时内完成,总成修理3天内完成,大修5天内完成。

5.4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双方进行车辆出厂交接当日起算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6.应急保障要求

6.1乙方承诺对甲方车辆实行应急救援服务、上门维修服务和24小时服务。

6.2在河南省郑州市行政区域或100公里范围内,甲方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乙方应及时派员抢修,2小时内到达,并免费提供拖车救援服务。

6.3乙方应当建立军车维修应急保障组,制定应急保障方案甲方提出应急保障需求时,乙方应急保障组必须立即出动。

6.4乙方对甲方实施应急保障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单独核算。

6.5甲方有临时或应急保障任务时,乙方须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做好保障工作。

7.安全保密要求

7.1乙方承修甲方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安全保密有关规定,对涉密军事信息不询问、不议论、不散布,对涉密信息载体应当登记注册、集中管理、统一处理,杜绝失、泄密现象发生。

7.2乙方应对参与部队车辆装备维修的人员进行审查,确保政治合格。

7.3乙方不得在甲方车辆装备维修过程中安装能够获取信息的任何装置。

7.4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装备维修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采购需求建议

1.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3月12日起到2024年04月09日止,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采购人联系,在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09号龙湖大厦17层1709室递交采购需求建议书。

2.采购需求建议书一式五份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3.递交采购需求建议书前须填写《采购需求对接申请书》,扫描发送至zkgshn02@163.com。未发送《采购需求对接申请书》的潜在投标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现场对接会议。

七、采购需求对接

1.2024年04月10日14时(北京时间),在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09号龙湖大厦17层1709室组织采购需求对接,所有递交采购需求建议书的潜在投标人都可以参加。

2.参加采购需求对接会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现场参加采购需求对接会的潜在投标人,招投标活动中提出的关于该项目资格要求及技术参数的相关质疑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53*****672

采购需求对接申请书

(以下内容字迹请手填清楚规范)


项目名称


投报标段

(不划分标段的不填)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授权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联系方式

(手机)


公司固话

(选填)


电子邮箱


备 注




,河南,郑州市,郑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装备 定点维修 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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