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年防卫器材及防汛物资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年防卫器材及防汛物资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2024-2026 年防卫器材及防汛物资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GB04-DL-********)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2024-2026 年防卫器材及防汛物资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2024-2026 年防卫器材及防汛物资供应商选型入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2024-2026 年防卫器材及防汛物资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2024-2026 年防卫器材及防汛物资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 5 年(含)。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4.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5.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软质防弹衣、钢盔、执勤记录仪、防爆毯及围栏),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原厂商或经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原厂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原厂商资格声明原件、货物生产能力说明原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代理商资格声明原件、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或原厂商与代理商签订的产品代理协议书;一个原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 1 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的原厂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原厂商的投标。6.提供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9.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采购人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0.具备近 5 年至少 2 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潜在报价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报价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14.投标人数量达到 9 家时方可开标。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购买,被授权人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182*****627@163.com),原件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1 号院 2 号楼 12 层。经我单位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发送电子版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300 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院 2 号楼信托大厦)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院 2 号楼信托大厦)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2024-2026 年防卫器材及防汛物资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现开展 2024-2026 年防卫器材及防汛物资供应商选型入围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入围专业的供应商提供安防及防汛器材。本项目拟入围 3 家供应商,入围有效期为 3 年,入围协议每年一签,入围有效期内将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向入围供应商采购安防及防汛器材。更多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四、供货期限:入围有效期内,接招标人通知后 3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五、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中标人数量:3 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 5 年(含)。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4.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5.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软质防弹衣、钢盔、执勤记录仪、防爆毯及围栏),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原厂商或经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原厂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原厂商资格声明原件、货物生产能力说明原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代理商资格声明原件、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或原厂商与代理商签订的产品代理协议书;一个原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 1 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的原厂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原厂商的投标。6.提供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9.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采购人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0.具备近 5 年至少 2 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潜在报价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报价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14.投标人数量达到 9 家时方可开标。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密封):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成立时间为 2019 年 3 月以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含))、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成立时间为 2019 年 3 月以前);(2)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3)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软质防弹衣、钢盔、执勤记录仪、防爆毯及围栏),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原厂商或经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原厂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原厂商资格声明原件、货物生产能力说明原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代理商资格声明原件、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代理授权书复印件或原厂商与代理商签订的产品代理协议书复印件;(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5)提供近一年内连续 12 个月本公司直接缴纳人员社保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证明(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采购人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以上情况投标声明函原件);(7)近 5 年(2019 年 3 月至今)2 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9)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300 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3 月 31 日,0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
4.购买地点:线上购买,被授权人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182*****627@163.com),原件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1 号院 2 号楼 12 层。经我单位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发送电子版文件。
5.购买登记: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开标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院 2 号楼信托大厦)。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1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环镇路 80 号 202 室
联 系 人: 方伟俊、裴大龙
电 话: 132*****475
电子邮件: 182*****627@163.com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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