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装备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钻机电控系统配套用电气配件框架招标项目
渤海装备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钻机电控系统配套用电气配件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渤海装备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钻机电控系统配套用电气配件框架招标项目招标(招标编号:HBYT-ZBZX-BHZB-WZCG-*******),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下属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的钻机电控系统配套用电气配件框架招标采购。采用定商定价不定量的采购方式,预估数量仅为估算量,结算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据实结算。履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2.2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国内主要包含四川自贡、新疆、盘锦、陕晋、大庆地区)。
2.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每批次订单发出后30日内交付。
2.4 产品质保期:质保期自买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18 个月或投入使用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5 产品质保金:详见付款方式。
2.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分批次进行订单确认和结算,经买方最终验收合格后,卖方应在7日内,全额开具含13%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交与买方办理挂账,挂账后150日内以昆仑银行六个月期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批次订单标的价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到期后60日内,以电汇方式一次无息付清。。
2.7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包,设行最高投标限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标包内投标报价不允许缺漏项。标包明细详见 “招标公告附表:物料明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3业绩要求(明确年份和证明依据):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的石油钻机电控系统配套用电气配件或电料的业绩,并须在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至少具备一项上述业绩。业绩汇总表格式见下表,表后须附销售合同及相应发票扫描件。
业绩汇总表
(此表后附有效合同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序号 | 合同编号 | 物资名称 | 发票金额 | 票号 | 合同签订日期 | 有效合同所在页码 | 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所在页码 | 备注 |
1 | ||||||||
2 | ||||||||
… |
表后资料顺序:
序号1的有效合同、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序号2的有效合同、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
注:“所在页码”均为投标文件相应页码,如未提供正确页码导致评审偏差,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或本项目一次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且已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的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3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按项目提交******元(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6.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6.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6.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组织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7、招标代理服务费
7.1 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向招标中心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7.3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在下述两种方式中以勾选为准:
□7.3.1按照国家计委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每个项目(划分标段和标包的按标段或标包)的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表1: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得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20%进行计取。标准如下:
表1: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 (元人民币)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及以下 | 1.5% | 1.5% | 1.0% |
100万-500万 | 1.1% | 0.8% | 0.7% |
500万-1000万 | 0.8% | 0.45% | 0.55% |
1000万-5000万 | 0.5% | 0.25% | 0.35% |
5000万-1亿 | 0.25% | 0.1% | 0.2% |
1亿及以上 | 0.05% | 0.05% | 0.05% |
√7.3.2采用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的,按项目投资金额(采购估算金额)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7.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分行
银行账号:130*****808*********
银行行号:105*****0334
办理电汇时请务必注明中标人(单位)名称,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渤装+招标编号后7位数字”(例如:渤装*******)。
同时,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凭证及开票信息发送邮箱:*********@qq.com">*********@q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实施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杜冬坤
电 话:0317-*******/15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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