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民营区环卫服购置招标公告
太原市民营区环卫服购置招标公告
太原市民营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区管委会委托,对所需环卫服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环卫服购置
2、招标内容:环卫服,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8.8万元。
3、招标编号:JZ-2016-003
4、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招标所需货物的厂家,并具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2)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投标时需带以下资料:
A、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符合资格的服装生产加工的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均为副本)
B、针对此项目的法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C、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金),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投标人最后一次纳税)
D、检查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报名时须携带所需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6日。
6、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太原市民营区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时间:2016年5月12日上午9:00时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6年5月12日上午9:00时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民营区政府采购中心。
11、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民营区政务大楼五楼会议室
14、联系单位:太原市民营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程序咨询人:弓先生0351----*******
赵女士0351----*******
太原市民营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4日
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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