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高速2016年养管工程施工监理2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海滨高速2016年养管工程施工监理2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海滨高速2016年养管工程施工监理2标段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FZK2016-4-105
二次公告原因:一期公告截止,报名单位不足三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滨高速2016年养管工程已获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津高速养护【2016】4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海滨高速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东侧,自2009年开通运营,道路编号为“津高速S11”,是环渤海经济圈交通主干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货运交通为主。海滨高速全线70公里,全线共有桥梁22座,其中特大桥5座;分为北段和南段两个段落,其中北段养护里程长度34.4km(k0+000~k34+400),含主线站两个,匝道站一个,养护面积123.7万平米;南段养护里程长度35.7km(k55+500~k91+200),含主线站两个,匝道站四个,养护面积159.8万平米。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海滨高速2016年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监理2标段,包含海滨高速北段收费亭改造工程、海滨高速车道识别设备改造工程、海滨高速交通广播示范工程、海滨高速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等监理工作。计划投资约900万元。
监理服务期18个月,其中施工工期6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实施上述区域工程范围内机电系统工程全部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工程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0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1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208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邮 编:
300000
邮 编:
300204
联系人:
段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联系人:
李岳峰
2016年5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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