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主体部分建设自行评审服务公告招标公告
丰镇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主体部分建设自行评审服务公告招标公告
现有丰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丰镇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主体部分)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报审至丰镇市财政局项目评审中心。丰镇市财政局项目评审中心现采购该项目评审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丰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丰镇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主体部分)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主要涉及丰镇市自来水、羊毛衫厂、佳园小区等老旧小区的屋面防水、楼单元门更换、外墙保温及立面改造、窗户更、无障碍坡道等内容。
报审项目金额:3387.2万元
评审阶段:预算
采购方式:比选
二、采购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接受委托中介机构必须响应丰政办发〔2015〕43号文件、丰财字〔2020〕60号文件精神,按规定时限11个工作日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评审业务,出具评审报告。
三、采购程序
1、依据《丰镇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中介机构实施方案(修订版)》(丰财字〔2021〕292号)和《关于丰镇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业务计费标准的通知》(丰财字〔2021〕61号)文件要求,评审费用经测算15万元(含15万元)以下,采取在丰镇市人民政府官网先发公告,3天后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比选确定。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3月11日—3月1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北京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
采购人:丰镇市财政局项目评审中心
地 址:丰镇市财政局二楼西侧
电 话:0474-******* 邮 箱:**********@qq.com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3日18:00整
报名公司可将公司情况、技术力量、与比选项目相同或相关工作业绩等方面资料(如以分公司报名以上资料需提供分公司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以上邮箱,邮件以“公司名称+比选项目名称+报名资料”为主题发送。期间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评审中心提出询问,评审中心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特别说明:
资格审查贯穿评审整个过程,一经发现挂靠等不良行为,将该中介公司列入“黑名单”,停止委托业务,且三年内不考虑委托。
欢迎广大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踊跃报名参加。
特此公告!
丰镇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委托
中介机构政府采购工作小组
2024年3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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