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虹街道智慧化道路停车管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虹街道智慧化道路停车管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虹街道智慧化道路停车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新虹街道智慧化道路停车管理服务
预算编号: 12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新虹街道智慧化道路停车管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加大街道区域内停车管理力度,提升停车管理水平。力求通过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化竞争的优势,逐步形成规范、长效停车管理机制。
合同履约期限: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22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855号1幢4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新虹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路777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一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855号1幢415室
联系方式:(021) 6052 3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超
电 话:(021) 6052 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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