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公安局关于选聘接处警硬件装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屯昌县公安局关于选聘接处警硬件装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我局接处警硬件装备采购项目拟组织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屯昌县公安局接处警硬件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拟采购执法记录仪、车载布控球、视频指挥终端、无人机图像传输设备等硬件装备,项目预算金额为74.9万元。

二、工作服务内容

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须提供“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已备案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提供至少5名专职从业人员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及培训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招标代理机构未被列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发布公告期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五)需提供近3年内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文件要求

(一)报价函

代理费报价函格式自拟,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具体到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列明收费计算过程及收费依据文件等,且明确报价下浮率(把国家标准下浮,下浮率必须在5%-20%之间,含5%,20%)和报价金额(下浮率和报价金额不一致,视为报价无效,下浮率和报价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报名资料

提交的材料需设置封面及目录页,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递交,顺序具体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招标代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3.企业信用查询结果。

4.企业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5.企业简介,含专职从业人员配置。

6.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7.近三年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佐证材料;

8.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9.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有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10.报价函。

注:上述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的请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彩印,做到清晰,封面页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3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报名地点: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3号屯昌县公安局。

联系人:冼警官,181*****269;李警官,187*****992

六、评选办法

按照评审办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从综合能力、报价、从业人员配置、代理服务方案、代理业绩、及服务事项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评分办法详见附件。

附件:屯昌县公安局关于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评分办法.doc

屯昌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1日


标签: 警硬件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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