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业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安徽省林业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2023年,省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林长制改革为牵引,以实施绿美江淮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落实全省依法依规用地用林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加强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保障,试行林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维持林地保有量。继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二、开展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谋划实施绿美江淮“十大行动”,持续推进“四廊两屏”重点工程建设,全年完成人工造林28.15万亩、封山育林179万亩、退化林修复73万亩、森林抚育208万亩。持续推进森林创建,印发《安徽省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发布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7处,组织实施16处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三、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督管理

开展林草湿综合监测,推进落图管理。完成全省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印发《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建立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续建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2处、新建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15处、公布省级林木良种基地14处。

四、推进荒漠化防治

编制实施《安徽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召开全省防沙治沙工作座谈会,推进黄河故道沙地治理,完成治理区森林质量提升14.1万亩,农田林网庇护农田面积13.6万亩。

五、强化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发布《安徽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83种(类)野生动物进行重点保护,野外放归扬子鳄200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2023清风行动”、“网盾行动”以及加强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规范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管理,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全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六、严格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稳妥推进黄山(牯牛降)国家公园创建。编制上报《安徽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推进自然保护地规划修编报批,制定《安徽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全面完成违规侵占部分国家湿地公园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明查暗访,三轮组织开展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七、深化林长制改革

开展“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首次发布省级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的令》,制定《安徽省林长巡林制度(试行)》《安徽省林长制工作导则(试行)》。拓展“林长+”模式,探索建立“林长制+政协监督员”机制。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调研论证起草我省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宣城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建设,宁国市“小山变大山”改革经验等获得国家林草局复制推广。

八、落实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

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争取中央财政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58万元、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200万元、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7万元。

九、推进林业碳汇工作

制定《安徽省林草湿碳汇计量监测和评估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发布40个林业碳汇主推树种,编制《森林碳汇试点建设方案(2023—2030年)》。指导霍邱县西山林场推进全国碳汇试点工作。

????????????????????????????????????????????????????????????????????????????2024年3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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