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上犹县畜牧水产局陡水湖景区九曲河生态鱼旅游景区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6-SY-C004-1)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上犹县畜牧水产局陡水湖景区九曲河生态鱼旅游景区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6-SY-C004-1)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上犹县畜牧水产局的委托,对陡水湖景区九曲河生态鱼旅游景区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D2016-SY-C004-1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
陡水湖景区九曲河生态鱼旅游景区项目(国内服务) | 水域面积 | 500 | 亩 | 基本概况: 1.水域面积:约500亩,具体界址见图。 2.使用年限:20年。 3.最低投资额:最少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项目中标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规划提高投资额。 4.上缴国有资源使用金:第一年国有资源使用金最少不低于15万,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3%。 基本使用内容: 1.项目中标人需承诺在景区水域建设内框直径最大为10米(带不低于2米宽游步道),高标准赏鱼设施不超过30个;建设直径6米(带不低于2米宽游步道),高标准赏鱼设施不超过20个(赏鱼设施具体个数、具体规格可根据水域情况及旅游需要作适当调整,总面积最高不超过5亩)。 2.项目中标人需在九曲河口和九曲河库尾各设置两套拦网,拦网要合理设计航道,确保船只通行(拦网设置位置见图)。 3.项目中标人需建设宽不低于2米的水中游步道不少于500米,供游客赏鱼,捕鱼。 4.项目中标人需建设垂钓台不少于20个,供旅客钓鱼、休闲。 5.项目中标人需建设“渔火表演”“水上喷泉”“鱼跃龙门”等水上景观。 6.项目中标人需建设陡水湖鱼文化展示馆,展示鱼种实体、标本及鱼文化图片、文字介绍等(鱼种不得少于40种,其中上犹本地鱼种需尽量齐全)。 7.项目中标人需建设适应景区需要的游船码头。 8.项目中标人需建设3A标准化厕所一座。 9.项目中标人需购置适应旅游需要的游览画舫及安全管理、救援用船只。 10.项目中标人需建设景观小品不少于5个。 11.项目中标人需建设月亮湾拍摄驿站1个。 12.项目中标人需建设撒网表演、游客捕鱼等互动体验项目。 13项目中标人需每年最少举办一次放生节和捕捞节活动,并制定相关流程、管理和激励措施。 14.项目中标人所经营的鱼类需有偿统一使用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商标和商标标识(品牌、商标使用费用由双方合同协商约定)。 15.项目中标人需建立完善的旅游标识系统。 16.景区需安装红外摄像监控设备,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17.因项目建设需要,涉及土地、林地流转的租金及相关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 18.项目中标人需编制景区招标建设投资承建计划书、“陡水湖生态鱼”品牌建设计划书。 19.项目中标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须经上犹县人民政府论证同意方可实施,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按设计方案执行,有关项目调整、新增项目须经上犹县人民政府批准。 20.须承诺景区建设投资项目两年内投资建设完成。(含中标人承诺的其它旅游项目)。 21.项目中标人需于中标后一年内把景区打造并评定为3A级景区。 22.项目中标人景区管理须使用上犹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大型活动必须配合政府的统一安排调度。 23.在合同期间,因规划调整或其他重大事项,政府需要收回,项目中标人应当服从,政府经评估后给予相应补偿。 24.项目中标人在合同到期后,需继续经营的,需要继续签订合同,但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年,国有资源使用金依据现合同最后一年标准,按现行规定递增。若不愿继续经营的,政府无偿收回水面,景区相关设施由中标人自行处理。考虑到建设期间不能经营,给予一定的建设期免交国有资源使用金,但免交国有资源使用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25.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可承诺的其他旅游建设项目。 禁止措施: 1.景区所有建设必须环保生态,不得污染水体、不得阻碍航道、不得破坏资源、不得损坏植被。建设用材料必须全部为无影响生态环境的生态建材。 2.严禁收储、喂养影响本地自然生态的鱼种和其他水生物种(鱼文化馆展示橱窗除外)。 3.严禁肥水养鱼及其他非原生态方式养鱼。 4.严禁投放违禁药物。 5.严禁人为投放饲料喂养(旅客互动行为除外)。 6.观赏鱼设施用于储存幼鱼的不得超过十个,须以滤食性鱼类为主。 7.项目中标人每年可在承包水域举行数次大型捕捞活动,捕捞的时间和使用的网具需经县渔业主管部门批准,捕捞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8.项目中标人严禁转包、分包,否则使用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使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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