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关于召开汉中市汉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关于召开汉中市汉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修正(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我局拟举行汉中市汉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汉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4年4月12日14点30分在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东大街大汉锦绣办公区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
(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农经站业务负责人各1名;
(三)各镇(街道)行政分管负责同志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各1名;
(四)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复垦中心、耕地保护与调查监测股、空间开发利用股及各自然资源所负责同志;
(五)资产评估机构技术代表及土地流转相关市场主体代表各1名;
(六)技术单位:陕西华源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四、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咨询,查阅听证纪要,但必须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随意发言、提问;
(三)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关闭通讯工具或设为振动,严禁在会场鼓掌、大声喧哗、接听电话和四处走动,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佳隆?????联系电话:0916-*******)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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