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海南省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海南省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海南省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以赴打好投资扩容增效攻坚战相关工作要求,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做好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打好财政资金和金融资金“组合拳”,多元化拓展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统筹协调推进并做好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和实施,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我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我处拟公开遴选1家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对我省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提供咨询、评估和审核,为提高项目质量,加大谋划储备及积极争取重大专项资金份额,提供有力支撑。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海南省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水平的第三方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投资咨询评估。
(二)项目时间
?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
(三)主要内容
1.项目评审。申报单位须熟悉各类重大专项资金相关政策和申报程序,熟悉海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在各类重大专项资金领域具有出色的研究成果,能够提供重大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常态监管等咨询,以及重大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导、申报审核、评审发行等全过程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对海南省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管理及推进前期工作提供工作建议和决策参考,并提供项目政策咨询、核报预审等全流程投资咨询服务。按照申报时间节点要求反馈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审查报告、储备项目情况表等有关初步预审意见,协助各申报单位做好前期工作,提出修改建议,指导完善补充相关内容,为我省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储备和申报、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提供工作意见和决策参考。
2.政策咨询。结合“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对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和系统解读,开展现场政策培训、行业指导1-2次,就支持领域、具体建设内容、推动项目前期、资金使用及后续管理、常态监控提出意见建议,提升各获批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管理水平。
(四)招标总控制价
预算费用包含:差旅费(外省专家)、专家劳务费、会务费、资料印刷费等,并在咨询服务报价规则中引入“对赌机制”,即:设置预算费用保底价80万元;如最终我省获批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超过100亿元(含)时,预算费用增加20万元,则预算费用总额为100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熟悉增发国债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常态监控,以及专项债支持领域、项目包装及申报程序,熟悉海南省发展动态及项目发展基础,了解海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申报单位有一定的同类项目经验,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3.具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有不少于6名包含(1)农业、林业,(2)水利水电,(3)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4)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5)建筑,(6)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团队。
4.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组成成员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咨询评估机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申请机构(含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http://www.zggov.cn/)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申报机构须提供包括咨询评估机构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咨询评估机构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
6.项目投资咨询评估工作方案;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及各位专家,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职称,并附毕业证书、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参加遴选单位公章;
8.工作业绩。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各专业专家每人参与相关行业项目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以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提供的业绩中如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项目,请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9日前(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后请电话告知),一式三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八楼841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邮编******,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
(五)在成交供应商组织评估前,若出现项目无法正常推进,造成不能开展评估工作或者无限期地推迟评估,我方有权收回成交通知书,终止评估工作。
(六)项目团队成员名单将进行公示。申报文件所列专家视为承诺实际到场参加评审,若到会专家与投标文件承诺专家职称、专家、数量不一致,视为中标咨询单位严重违约。
(七)中标咨询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并完成评估。
(八)遴选确定的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规定等情况的,将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严肃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投资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电话:0898-********)。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标签: 超长期特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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