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能源数据中心及数字经济万创园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淮南市能源数据中心及数字经济万创园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一、招标原则

第一条拟定投标人原则

1.1 本招标为公开招标,有投标意向的劳务或建筑公司需有劳务资质及安全施工许可证。

1.2 禁止投标要求

1)被行业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在淮南市或包含淮南市行政区域范围投标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到日,下同)在安徽省境内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未被移出;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原则

2.1招标文件是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分包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用以阐明工程发包范围、工作内容、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表格和补充条款、合同条款,询报价程序、评标办法等项内容,是投标人编制报价文件的依据,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内容来编织报价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2 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2.2.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解答的,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2.2 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 2 日内在我司官网答疑。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答疑通知为准。

2.2.3 在报价截止日期2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2.4 修改通知将在公司官网公布。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注明。

2.2.5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第三条评标与定标原则

3.1 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由工程管理部、安全技术部、经营管理部、项目部及相关领导等方面的人员组成。

3.2 评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报价限价并在招标会开始时公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定,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为中标价。招标人无需对中标合理性向任何投标人作出解释。

3.3 定标:本次招标达到三家及以上公司前来报价,合理低价中标;只有两家投标人则转为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投标人转为单一谈判。

3.4 严禁投标人以任何形式围标、串标,如发现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没收报价保证金,永久清理出招标人合作供应商范围,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

第四条合同授予原则

4.1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人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将保留取消投标人被采纳资格和追究损失赔偿的权利。

4.2 全部报价文件资料作为合同签订的有关依据,与合同同样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招标人与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石多梅

联系电话:159*****500

现场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37*****789

二、发包范围、工作内容目标及要求

第六条工程概况

6.1 工程名称:淮南市能源数据中心及数字经济万创园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6.2 工程地址:山南智慧谷

6.3 建设单位: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4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5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6.6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9㎡。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4㎡地下建筑面积: *****.09㎡。

6.7结构类型: 框剪 。

第七条现场情况介绍

7.1 现场场地:场地内部三通一平已经完成。

7.2 现场临时设施:招标人对现场临时办公场所、用水、用电统一管理。

7.3 临时用电用水:招标人提供临时用电至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后的所有照明、动力电缆、开关箱及相关配件材料等均由被中标人负责。各楼层及现场施工用水以及相关配件均含在劳务承包范围。

第八条发包范围、工作内容包括:

8.1 瓦工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基础土方开挖后人工清底、人工土方夯实、基坑排水、传力带等;褥垫层石子摊铺,垫层砼浇筑,防水保护层浇筑(砌筑),砖胎模砌筑、粉刷,防水部位阴角处圆角施工,螺杆洞封堵,排水沟砌筑及粉刷等;基础回填后平整、死角及室内房心土回填、人工土方找平、夯实等;化粪池、挡土墙、砼垫层、主体框架结构、二次结构的砼浇筑、养护(含养护用薄膜、土工布等材料)等;二次浇筑、地面、墙面及水池内瓷砖铺贴,施工缝盖封板安装,脚手架基础场地硬化等;散水坡、台阶等;所有墙体砌筑,使用的各类砖块按文明工地要求堆放整齐、码垛等;屋面及楼地面施工等;内外墙抹灰、及材料场内运输等;所有临建场地及临时道路硬化砌筑等。自备搅拌机、木抹子、铁抹子、扫把、震动棒、平板震动器、手推车等所有辅助工具及材料。

8.2 木工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范围内的主体及二次结构所有模板用料、模板支撑加固用料(含模板支撑体系的搭建、拆除,整理归堆,包括钢管、扣件、按监理审批通过的方案中的钢管立柱底座,槽钢或通长厚木板。)铁钉、铁丝、步步紧、对拉螺栓、止水螺杆等材料;模板配制、拼装、修正、清理刷涂膜剂、现场运输、分类堆放等木工所有工序人工。木工圆盘锯、手据、电钻、扳手等小型工器具等所有辅助工具及材料;后浇带、人货电梯、成品砂浆桶、消防水池等单独支模,止水钢板两侧钢丝网封堵,施工缝处止水条粘贴、止水带安装。招标人不提供任何木工材料。

8.3 钢筋工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范围内钢筋制作、绑扎面基层清理、划线、绑扎、校正、焊接、电碴压力焊、套筒(劳务自备材料)联接及扎丝、垫块等辅材;止水钢板、预埋件等安装;钢筋切断机、调直机、切割机、焊机、套丝机等钢筋加工机具;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材料的现场水平、垂直运输及工作面上的水平运输,并按文明工地要求分类标识、堆放整齐、码垛,钢筋加工场地,堆放场地及工作面应保持工完场清,做到下垫上盖、整齐,清洁;不同标号砼分隔处理。招标人只提供钢筋、止水钢板。

8.4 水电工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8.4.1 电气工程:穿线管、线盒、开关盒预埋;配电箱安装、所有桥架、线缆穿线、照明器具、开关插座安装、接线、调试;防雷接地线敷设、测试;墙面开槽、修补及扎带、胶带、包布等辅材和工具器。招标人只提供线缆、线管、管接头、线盒、用电设备等主材。

8.4.2 给排水工程: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室内外给水、排水、雨水等系统管道预留、预埋、管道辅设、卫生器具安装、水压及通水试验及胶水、胶带、铁丝、洞口吊模、热熔机、电钻等工器具。招标人只提供管材、管接头及卫生洁具。

8.4.3 与框架主体一体施工的人防工程预留、预埋工程。

8.4.4 现场临时水电布置及委派至少2名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水电巡查及维护。

8.5架子工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按监理单位审批通过的专项方案进行外脚手架搭拆、安全网、接料平台、现场安全通道、基坑安全防护、基坑上下人员通道(笼梯招标人自行采购,现场移动及安装由中标人负责、笼梯出口处通道由中标人搭设)及所有安全防护设施搭拆(均含材料),验收应符合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及淮南地方相关规定。

8.6其它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8.6.1 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所用人工、器具、辅材;塔吊及人货电梯安全防护;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卫生保洁,雨鞋、雨衣、手套、安全带、安全帽等劳保用品投入。为便于现场管理,安全帽需由招标人集中采购,投标人从招标人项目部领用,费用在劳务结算中扣除,现场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省级标化工地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配备3名杂工用于现场文明施工,由招标人统一管理(杂工进场时间:中标单位进场至工程竣工验收)。

8.6.2垂直运输:包括塔吊、人货电梯的租赁费、维修保养费用、安拆费及持证操作人员。

8.7投标人负责劳务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材料(包括需人工卸车的所有材料)的卸车、收发(堆放)、保管。

第九条管理目标与要求:

9.1 工程质量要求:优良(达到黄山杯标准)。

9.1.1. 工程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招标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取得招标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9.1.2. 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招标人提出,取得书面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招标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予以顺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1.3 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每完成一道隐蔽工程工序应由招标人和监理人员验收,若超过48小时(工作时间)验收人员不能到场验收即视为合格自行隐蔽,但招标人认为不合格要求检查,投标人必须配合,检查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检查不合格的,其返工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9.1.4 在施工过程中由招标人、业主及监理发现工程质量问题,视为中标单位违约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中标单位需缴纳500~*****元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履犯不改的第二次两倍、第三次四倍……以此类推,所有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2 劳务分包工期要求:总工期:600日历天,并在第300日历天前将全部地下室施工至正负零;在第450日历天前完成所有楼栋主体结构;在第600日历天前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开工时间为双方合同签订之日,其中6#楼地下室开工时间暂定2024年6月20日(具体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6#楼地下室出地面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主体结构封顶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整楼移交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

9.2.1 6#楼施工工期较紧会出现赶工或夜间加班情况,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满足招标单位赶工需求,且不得以此为由索要赶工及夜间施工费用。所有楼栋措施费用及夜间施工费等所有费用均以含在综合单价中。部分楼栋可能需要延期开工以招标人发布开工停工令为准。

9.2.2投标方以招标方工程进度计划为依据,必须确保各阶段计划地实现。

9.2.3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推迟工期的,经招标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招标人、投标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b. 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招标方获得施工批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c. 招标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4投标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招标人应于 2 日内就延长完工期限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投标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招标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9.2.5招标人在月度进度验收中第一次发现未完成工程进度,向投标人提出严重警告并责令投标人整改,若出现第二次未完成月度施工计划情况,则按未完成工程量百分比的20%修正合同单价A(如:月完成计划进度的70%,差30%则修改单价为A-A*30%*20%)。若工程总进度按合同工期完成,在完工结算时仍按合同价结算;若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完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已扣除部分价款。

9.2.6若投标人无故未按工期完工,延迟5日内(包含5日),每天罚款1000元;延迟5日以上15日以下(包含15日),每天罚款2000元;延长15日以上30日以下(包含30日),每天罚款5000元;延长超过30日,每天罚款*****元,在关键工作中延长超过40日,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9.3 安全生产要求

9.3.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必须做到无重伤以上事故,无重大机械伤害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火警事故。

9.3.2 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9.3.3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及各工种操作人员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后,必须持证上岗。

9.3.4 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设备必须具有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的符合有关标准化的合格产品;安装、使用临时用电线路和用电设施、设备的,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9.3.5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防火、保卫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施工,保证安全。

9.3.6 禁止在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要提出改进意见,有权对违章指挥进行检举和控告。

9.3.7 宿舍及生活区管理按照相关规范文件认真执行。

9.4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9.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询、报价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文字及影像记录。

9.4.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投标人未及时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发生安全事故,投标人承担主要安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包括赔偿金及罚款)的95%,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责任和处理工作推诿给招标人。招标人承担连带的安全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的5%,并协调处理事故。在招标人与投标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9.5 其他要求

9.5.1 施工现场实行实名制管理,投标人所有工作人员进场前必须完成实名制认证,投标人工作人员通过人脸识别进入工程场地。月底考勤按照现场考勤系统记录为准,没有考勤记录,不得发放工资。投标人如有新增或离场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向招标人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报告,完成实名认证系统的更新。投标人现场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岁,且身体健康无疾病(劳务公司出承诺,工人如因自身突发疾病产生的所有经济赔偿劳务公司承担95%,项目部只承担5%)。

9.5.2 为便于现场管理,由招标人统一采购安全帽及反光背心,投标人从招标人项目部领用,费用在劳务结算中扣除。安全帽颜色分类统一,并按照实名认证系统中投标人工作人员的编号在安全帽后侧集中喷绘同样编号,投标人按照现场工作人数领取并对应编号发放。本项目工地的安全帽作为现场管理的依据之一,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否则,造成任何纠纷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和解决。

9.5.3 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要求,配置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土建、水电技术员及施工员、专职安全员、测量员、劳资员、质量员、各专业工长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中途更换现场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要有投标日期前至少一个月的投标人的社保记录,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每个月不低于22次考勤系统记录,无论任何原因更换现场负责人,一次50万元违约金

9.5.4 投标人应保证按招标人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第十条报价要求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单价包干形式报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保质保量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验收直至移交的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所需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不包含招标方提供的材料)、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税金计取必须是增值专用税,且在报价明细表中(附件二)明确税点。招标人在评标时按不含税价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劳务费结算与支付

11.1.1 结算:按照投标人实际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包干进行结算。

11.1.2劳务分包合同没有包含的项目、设计变更的项目、新增项目,按验收合格数量据实结算,价款按最终跟踪审计单位的审计的人工费+税金支付。

11.2 支付

11.2.1 甲方按月度支付乙方工程劳务款,每月支付按月度施工计划完工且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留下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贰年)无异议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每月进度工程款=实际完成工程量*综合单价(按节点)*支付比例

11.2.2 综合单价支付节点

1)木工:一次结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80%,二次结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15%,附属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5%

2)钢筋工:一次结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80%,二次结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15%,附属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5%

3)瓦工:一次结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30%,二次结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30%,内外墙抹灰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15%,地坪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15%,屋面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5%,附属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5%

4)脚手架钢管;室外脚手架安装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70%,室外脚手架拆除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30%

5)水电安装:一次结构预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25%,二次结构预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25%,水电管线安装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35%,洁具及灯具安装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15%

6)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进度比例

7)垂直运输费:按进度比例

8)室外给排水:按进度比例

11.2.3 本项目实行工人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每月按实名制考勤工人按工作天数代发工资,按已验收合格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支付;招标人财务按照批准的工资表通过银行系统直接将工资发放至工人银行卡内。代发工人工资从最近一批工程劳务进度款全额扣除。

第十二条双方职责

12.1 招标方职责:

12.1.1负责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劳务管理、文明施工、治安消防、材料领用、行政卫生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

12.1.2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图纸(包括技术说明),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办理签证;

12.1.3 负责组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竣工验收。

12.1.4 负责提供临时办公场地;

12.2 投标方职责

12.2.1报价方就分包工程与招标方共同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12.2.2报价方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图所规定的规程要求,按规范标准严格操作程序;

12.2.3按照招标方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生产,并做好施工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

12.2.4报价方负责大中型机械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

12.2.5报价方必须服从招标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无条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12.2.6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各项手续,并购买建筑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2.2.7做好与本工程专业施工分包单位的协作配合,遇有矛盾时,服从招标方的统一协调和安排;

12.2.8 保持文明施工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运(垃圾弃运点自行解决)。

三、须知要求

第十三条勘察现场

13.1招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向投标人提供与施工有关的所需资料和数据,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分析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13.2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自行实施勘察现场时,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与招标人无关,招标人将不予任何补偿。

13.3 因投标人自己理解错误,而造成投标人不能在全面理解招标人意图时,所作出的错误结论,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第十四条报价要求

15.1 报价文件编制

15.1.1 报价文件应包括:1.报价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承诺书4.报价清单。

15.1.2 报价文件应使用A4纸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投标文件共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并胶装。

15.1.3 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错误且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必须由报价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15.1.4 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15.1.5 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填写好密封日期及在何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日期。

15.2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2.1 投标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日期以后,不得更改报价文件。

15.2.2 投标人需要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报价文件时,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等字样。

15.2.3 报价截止以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报价文件,否则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5.3报价文件递交与接收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报价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15.4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5.4.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

1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密封与递交的;

15.4.3其他不具备受理的报价文件。

第十六条报价费用

16.1 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与该报价活动所需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予任何补偿。

第十七条报价保证与履约保证金

17.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00元(伍拾万整),报价保证金汇缴及退付以转账形式进行。报价保证金款项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中汇出。报价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达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报价保证金递交信息如下:

名称: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81*****1225

开户行:中国银行淮南新集支行

17.2 报价保证金的退还:报价截止之日起未被采纳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价保证金,被采纳人报价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17.3 履约保证金为******0.00元(大写:伍佰万),被采纳人应于签订合同之前向招标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招标人提供收据。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扣除违约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十八条报价截止时间与开标地点

18.1 本工程于2024年3月22日10时报价截止。

18.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区新舜大厦7楼。

18.3开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10时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承诺书》

3.《劳务项目报价表》

附件一

法人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公司(姓名)(身份证号:)女士/先生,作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淮南市能源数据中心及数字经济万创园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劳务分包的委托事宜。其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所实施的行为均具有法律效力,我公司全部予以确认。

本授权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托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1. 本委托书为法人授权委托被委托人在本工程专用,无委转委托权;

2. 授权委托书须由授权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为有效。

3.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证件;

附件二

承诺书

致:公司:

感谢贵公司邀请我公司参加工程的报价,如我公司的报价有幸被贵公司采纳,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合作愉快的目的,我司特作如下承诺:

一、人员配备:

二、安全保证:(承诺中标后购买建筑类安全生产责任险,其中死亡伤残赔付标准不低于80万元,意外医疗不低于赔付不低于8万元标准)

三、质量保证:

四、工期保证:

五、文明生产:

六、生活区管理:

服从贵公司现场管理和指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完成施工任务。为表示我方的友好合作诚意,我方愿意…………(选填)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

劳务项目报价表

(封面)

工程名称:淮南市能源数据中心及数字经济万创园项目施工

总承包一标段劳务分包

投标人(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盖章)

现场负责人(签字)

编制日期:年月日

报 价 表

工程名称:淮南市能源数据中心及数字经济万创园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劳务分包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工程量(M2)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

含税综合单价(元)

含税合价(元)

备注

1

木工

******.9

2

钢筋工

******.9

3

瓦工

******.9

5

架子工

******.9

6

水电安装

******.9

7

安全文明施工费

******.9

8

垂直运输费

******.9

总价:元 大写:含增值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淮南市能源数据中心及数字经济万创园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劳务分包.docx

施工图.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及数字经济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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