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鲁0725破1号关于雷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鲁0725破1号关于雷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2月19日,昌乐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 07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雷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雷丁汽车公司”)的重整申请。2024年3月7日,昌乐县人民法院指定了雷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查清雷丁汽车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确保雷丁汽车公司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平竞争方式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对雷丁汽车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进行财务审计、评估,现公告如下:
一、 雷丁汽车公司基本情况
雷丁汽车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动场地车、园区电动巡逻车、电动游览观光车、电动汽车及配件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雷丁是国内高端自主研发电动汽车品牌,自2008年开始专注于电动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及生产制造,已形成电动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售后服务体系。从2012年3月开始,雷丁按照欧盟EEC标准进行规划,建成了国内电动汽车制造业最高水平的四大工艺的制造车间。雷丁电动汽车项目一厂总投资20亿元,项目占地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年产能为15万辆,2014年6月已正式投入使用。项目二厂规划总投资30个亿,建筑面积超过50万平方米,年产能超过20万辆,于2016年8月投产运营。雷丁工业4.0智能化高速电动汽车三厂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总投资50个亿,于8月开工建设,2018年建设完成,年产能超过40万辆。雷丁同亚洲最大的汽车设计公司----上海同捷建立了深层次的合作关系,来自欧洲、韩国等众多设计师正在为雷丁服务,通过不同背景和文化的国际化团队,打造独特并专业的雷丁电动汽车产品。
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雷丁汽车公司资产总额为 172,325.68万元, 负债总额为479,926.05万元。
二、 参选机构条件
(一)申报机构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证明,具备资产审计、评估的工作经验;
(二)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机构与债权人、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申报机构拟派出参与服务的项目团队人员应在10人以上;项目负责人须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且具有同行业破产案件审计、评估工作经验;
(五)审计机构能够在接受委托之日起10 日内出具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财务混同报告,90天内出具审计报告正式稿。评估机构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初稿7日内出具评估报告正式稿。
三、 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
(一)负责审查雷丁汽车公司及关联公司是否存在董监高及财务人员交叉任职或共用、非盈利目的的交易、资产共用、费用混同、相互担保、债务难以区分、资金不合理占用等情况,并出具财务混同专项调查报告;
(二)负责雷丁汽车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资产清查和债务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错账、漏账,重整申请受理前已经发生但未结算或者已经结算但未入账的财务活动,企业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的变动情况和股东出资是否存在瑕疵等;
(三)距受理破产重整裁定日前一年内,协助管理人核查雷丁汽车公司及关联公司就其财产是否存在下列行为:①无偿转让财产的,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③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④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⑤放弃债权的, 必要时就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专项报告;
(四)距受理破产重整裁定日前六个月内,协助管理人核查雷丁汽车公司及关联公司是否对部分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的情况,包括清偿债权人名称、清偿时间、清偿金额和清偿方式等,必要时就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专项报告;
(五)出具雷丁汽车公司及关联公司重整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出具雷丁汽车公司及关联公司在重整经营期间共益债务专项审计报告,出具雷丁汽车及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财务混同专项审计报告;
(六)全面配合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工作,派驻不少于5名注册会计师,同步进行财务审核;协助管理人计算申报债权的利息、违约金及迟延履行金等,审计并确认账面有记载未申报债权的详细情况;
(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答复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和相关主体对于审计工作的质疑并出具专项说明;
(八)列席、参加相关会议,接受质询,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管理人化解潜在的重大矛盾;
(九)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事项。
四、 评估机构的工作内容
(一)负责雷丁汽车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资产评估工作,派驻不少于5名评估师,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企业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专利商标、特许经营等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各类资产进行评估。出具模拟清算状态下重整基准日清算价值评估报告;
(二)出具模拟清算状态下重整基准日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三)为引进重整投资人,结合实际需要出具雷丁汽车公司及关联公司重整基准日总资产市场价值报告;
(四)重整或转入破产清算期间,人民法院或管理人如需分批处置资产的,按处置方式和时间节点,分别出具单项资产评估报告;
(五)为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或其他特殊债权人出具抵质押资产估值专项说明或报告;
(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答复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和相关主体对于评估工作的质疑并出具专项说明;
(七)列席、参加相关会议,接受质询,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管理人化解潜在的重大矛盾;
(八)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事项。
五、 审计、评估费用
(一)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二)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三)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无条件地在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版本审计、评估报告及各专项报告,审计、评估机构不得以未支付审计、评估费用为由拒绝向管理人交付正式版本报告;
(四)审计、评估价格为包干价,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审计、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五)本次审计/评估费用将纳入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若相应费用支付困难时,需待重整计划草案通过且投资人资金到位后支付。
六、 参选机构须提交的文件(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提交)
(一)申报机构的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机构的情况说明(包括申报机构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情况及证明材料);
(二)团队配置,比选文件应固定服务团队成员,审计机构不低于10名,注册会计师不低于5名;评估机构不低于10名,资产评估师不低于5名,包括:拟推荐团队成员的情况(包括: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审计/评估的工作期限等,机构现场负责人三年内负责重整项目情况;
(三)业绩经验,团队成员近三年参与破产重整案件情况介绍;
(四)申报机构拟定的工作方案、内部审核质控体系及工作计划;
(五)申报机构拟定的收费标准,包括:具体收费金额、收费依据及优惠承诺;
(六)申报机构出具的《保密承诺函》;
(七)申报机构与本案没有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所提交的书面承诺函真实、合法、有效,
(八)申报机构需提供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材料;
(九)申报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 报名方式
(一)参选的评估、审计机构提交的书面材料需一式五份、编制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期限届满前送达管理人联系人,电子版比选材料同步发往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雷丁项目审计评估机构投标材料+机构名称”。
(二)材料送达地址:山东省昌乐县朱刘比德文路雷丁产业园办公楼二层管理人办公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536-*******、0536-*******;联系人:姜律师,邮箱:leiding2024@126.com。
(三)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15日18时,送达时间以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与纸质版材料邮寄送达至管理人办公室在先为准,但纸质版材料应于公开评选前送达至管理人,否则视为放弃参选。
(四)本次公开选聘,原则上采用书面比选评分形式,若出现同类机构得分相同的,评审委员会将进行投票,获得票数高的机构胜出。
八、 选定方式及程序
(一)对于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综合各机构的专业能力、过往业绩、工作方案和报价等,择优选定一家审计/评估机构,同时确定一家备选审计/评估机构。
(二)管理人对比选结果进行公告,并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申报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管理人将根据比选的结果,将符合条件的审计/评估机构报法院备案。
九、 特别说明
本案可能涉及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参与本次评选的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注意考虑因此产生的各类影响(例如工作量增加等)。参选机构关于雷丁汽车公司重整项目的报价将为最终报价,不再调整。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联络咨询管理人。
雷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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